中小学劳动教育重在培育劳动精神(4)

中小学劳动教育重在培育劳动精神(4)

“逸+益+役”:劳动教育的复合意蕴

劳动教育的意蕴是复合性的,可以简单概括为“逸+益+役”。其中,“逸”是劳动教育应当追求的最高境界。

先说“役”。“役”的释义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服)兵役”,二是“(做)事务”,三是“被迫从事”。不同义项具有相同的语义基础。义项二可以直接理解为劳务,义项一也可以视为特殊的劳务。从义项一、二,到义项三,揭示了一定历史阶段劳动的实质,这就是马克思毕生所批判的“劳动的异化性质”。我们所以在此引用“役”,就是因为劳动的被迫性仍然历史性地存在,同理,劳动教育也仍然有折向“役使”的可能性。劳动如何能像马克思所期许的,成为“人的本质需要”,成为学生“自己的活动”,是劳动教育尤为需要关注的。

次说“益”。学生总应该从劳动教育中获益。《意见》指出要“将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的课程目标,就是劳动教育“益”的构成部分。正如上两种课程一样,劳动教育显然不属于学科课程,《意见》所说的“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更是如此。《意见》强调“坚持实际体验”,也说明劳动教育属于体验课程。那么,学生在劳动教育中的获益,更倾向于直接经验而不是间接经验,更倾向于体验、感悟以及具有鲜明个性化、身体性的经验和技能的建构而不是学科知识的学习。对学生获益的评估,是劳动教育评价的难题。作为体验课程,劳动教育评价属于表现性评价范畴,统一、量化的标准并不存在。如果以等第甚至分值进行评价,劳动将可能外在于学生,甚至走向学生的对立面。马克思指出,以货币计量为价值的劳动,是被异化被奴役的劳动。这应该给我们足够的警示。

最后说“逸”。这里的“逸”,指“逸趣”“逸致”“逸事”。免除“役”中的被动“役使”以及“益”中的外在评判,有赖于学生真正建立起非功利、游戏化的立场和态度。“逸”,超越、散逸也,正是非功利、游戏化状态的描摹。“逸趣”:不俗的情趣,是学生劳动的内驱力。“逸致”:超脱的意态,是学生劳动中的身心状态。也唯其如此,学生才能在劳动中“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与智力”,从而“肯定自己”“感到幸福”,这也正是马克思的期待。劳动的经历也因此就像“逸事”一样,虽非正式而不见经传,却以自传的方式为个体所记取、私存和反思,成为学生生命成长的“私人相册”。当然,这还只是理想态。应试教育语境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包括探究体验式学习,都成了额外的成本支付。而这,恰恰证明劳动教育的重要而独特的价值。

“逸+益+役”,可以转喻为“1+1+1”。作为阐释,可以对应为“10+10+10”,即“诗+试+事”。

“事”,将“役”中性化,祛除其所含的压迫之弊。“试”,是说“益”之所获应该是探究、体验而来;劳动是情境的,构成了学生遭遇的真实世界的具体单元,其目标、途径包括人际关系都具有不确定性,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标准化的和既定的,需要学生进入不懈的探索中。“诗”,则是“逸”的境界的描绘。“人劳绩着,诗意栖居在大地上。”这是广为传诵的荷尔德林的诗句。在这里,“诗意栖居”与“劳绩着”是一体化的。“人劳绩着”,总是寓于“做事”的境域;而“诗意”,则是化育我们、引领我们前行的生命女神。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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