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是首要任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键所在。从当前看,我省与京津发展差距大,主要体现在产业层次落差大,产业和产品大多处于中低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我省必须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明晰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重点、承接好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提升河北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

健全机制,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必须以相应的机制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和支撑。

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打破传统的利益分配制度、实现区域内整体利益的共享,是京津冀区域合作的重要驱动力。着眼于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平台,鼓励我省与京津的国家级开发区共建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园区,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的建设、招商、运营模式;联合京津共建复制推广京津冀先行先试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跨省市投资、产业转移、园区共建、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的利益分享机制。对政府主导、在一定纳税额以上的整体搬迁企业或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务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经济总量与税收分享政策,提高产业转移升级动力。

建立完善企业合作新机制。一是以打造区域产业集群为目标,推进京津冀企业协作平台建设。搭建京津冀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化平台和战略联盟平台,使之成为联络和协调京津冀企业的重要渠道,实现企业常态化的沟通协调,随时跟踪了解在京企事业单位外迁意向和合作条件,引导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寻找和发现合作企业。二是积极推动我省行业骨干和龙头企业与京津科技创新机构,共同建设并争列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联合打造京津冀产学研科技创新联盟,推动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同京津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共同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协作攻关,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问题的同时,培育我省自主创新产业链条。

建立完善人才科技合作机制。一是搭建区域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培养职业化的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人,加强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人员联合培养与交流合作。二是推进职称、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区域科技人才制度衔接,健全跨区域人才多向流动机制,推动京津高端科技人才到我省进行创新创业。三是建立区域人力资源开发孵化基地,组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协调中心、人才政策服务中心和高级人才运营中心等。四是加大“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在河北的实施力度,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向河北流动,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集聚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引导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京津冀协同发展,担负着探索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任务,必须按照深化改革创新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好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一是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财税体制,克服地方利益本位,扭转“唯GDP”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方式;二是抓住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这一突破口,围绕协同发展目标任务,突出增量绩效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区域考核和地方考核相结合,建立基于三地各自发展情况、区域整体发展情况和三地间协同情况三个维度的综合考评机制,形成推动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河北经贸大学校长、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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