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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必须坚持六大原则(3)

第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原则。

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邓小平总结“文革”教训深刻地指出:“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邓小平还提出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迎来了依法治国得以确立的伟大时刻。中国共产党在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依法治国被提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就是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突出《宪法》。《宪法》乃国之大法,《宪法》乃母法。我国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说,就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既作出了法律条文规定,就要保证落实,因此,我们必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就要依法建设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建设法治政府,还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依法治国原则,还要强调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至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了四个“绝不允许”的明确要求,保证我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处理当中,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只要有一次的不公正的司法活动,就足以动摇整个司法的公信力,这就是司法公正的严苛性。要以最严格的态度,保证司法的公信力、公正性。

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就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第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原则。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要“推动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有效体制机制”的“五统筹”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明确地指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五中全会继续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它作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原则,就是要我们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中国的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就是要我们总揽全局、统筹规划,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首先要统筹好国内的大局。统筹国内大局,就是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协调发展的问题。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要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其次,要统筹好国外的大局。统筹国外大局,就是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要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双向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还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责任编辑:王莹校对:余永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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