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趋向新境界(2)

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趋向新境界(2)

重要抓手:狠抓惩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新一届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切入口,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聚焦“四风”,向实处发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找到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十八大以来,通过以作风建设为有效抓手,不论是在“三公”经费支出还是楼堂馆所建设,抑或是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整治“会所歪风”,还是先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因公出国(境)等具体管理办法,中央大力整治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诟,不断将党的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使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总体来看,这次正风肃纪一方面表现在敢于动真格、求实效,自上而下,领导带头示范,真刀真枪,强化执纪监督,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另一方面,既坚持治标又治本,实现标本兼治。治标就是发现一起查处和通报一起,该纠正的纠正,该禁止的禁止。治本,就是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办法,完善程序和优化制度机制等,着力解决作风不良问题。通过持续施压防止“四风”变异反弹,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真正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地生根。

前提要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一个首要的前提就是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并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如果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没有严明的纪律和刚性约束,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就会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最终引发“破窗效应”,使党沦为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大以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党纪在反腐倡廉中“自我纠偏”的作用越来越大。首先,强化纪律和规矩,就是要真正推动“反腐”转向“防腐”,从治标真正转向治本的逻辑转换。“破法”多始于“破纪”和“破规”,只有回归“原教旨”,不断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才是治本之策。因此,适应形势所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时出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纪特色和强化依规治党,做到纪法分离,开列出台“负面清单”,确立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其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抓早抓小”、推进“关口前移”。把纪律和规矩真立起来、严起来,摆在法前、事前、观念前,有益于明辨是非,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函询,以严明的纪律做保障,真正守住底线。最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深化。通过纪委回归主业主责,强化纪律审查,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高压态势下反腐的“杀手锏”。

根基保障: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现实反腐严峻形势表明,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难以守住的,必须强基固本,培树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次场合谈到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问题,指出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是思想“总开关”没解决好。很显然,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们可以看到,十八大以来,无论是把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作为好干部的第一标准,强化革命理想高于天,保持政治定力,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还是反复强调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抑或是提出做政治的明白人,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及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出台,都是突出强化要用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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