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动地方改革的积极性?(2)

如何调动地方改革的积极性?(2)

首先,很多地方干部认为,既然改革的导向是更好地让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尤其是让市场发挥作用,那就意味着政府做事越少越好。经济增长的任务让市场解决好了,政府不用瞎忙活。在放松GDP指标以及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这种观念得到了强化。这就是为什么中央采取微刺激时,很多地方干部的态度与以前判若两人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人认为,改革在地方遇到阻力主要是因为地方干部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观念理解不深,跟不上中央的步伐,这有一定道理,但不是主要原因。要地方干部接受治理现代化观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而问题在于从这种观念中并不能自动引出需要做的事。尽管做事的主要方向可以明确下来,比如说要从行政审批向监管服务的方向转变,但这种转变需要一定的时间,还需要考虑各地方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因此,在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要讲深、讲透、讲足。不能让地方干部认为政府的作用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其次,很多地方干部担心:即使我知道哪些事情该做,但现在还是不敢做,因为一方面不清楚上面的意思,另一方面担心周围,因为做事的人容易被别人抓辫子。我们过去鼓励改革者打破条条框框,要闯出一条血路来。现在仍然在鼓励那种敢想敢做,勇于担当的干部,但又强调要懂规矩,对不懂规矩的要严肃处理。二者之间在理论逻辑上是可以不冲突的,但在现实逻辑中则有可能发生冲突。比如说,一个敢想敢做的干部可能在请示、汇报、商量方面有所欠缺,但这就有不懂规矩的嫌疑,就容易受到攻击,甚至受到不公正对待。而在请示、汇报、商量方面做得很多的人,却有可能是个平庸的、不愿意担当的人。因此,要减轻做事者的这种负担,就需要在事情的界线方面划得更清晰一些。正如习近平所说:“需要中央先定调子、划底线的,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给地方交底。需要地方先探路子、创造经验的,中央要及时给予授权,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类似的逻辑同样适用于地方上下级政府之间。

再次,我们的确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干部,但这是一个相当高的境界,更多的好干部也能够勇于做事,但如果因为做事而受到不当打击,做事的积极性就会下降。因此,对于那些看准了有利于国家和地方发展的事情就去做,不怕担责任的干部要给予保护和重用。选拔干部不能搞唯选票论,要把那些勇于担当的人选拔上来。对这些人如果缺乏有效的正面激励,就会打击很多好干部的积极性,不利于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自下而上的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以后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要逐步释放正式制度的功能,尤其是要创新一些机制,让人民及其代表通过正常而有效的渠道监督和鼓励干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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