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不廉洁,关键看过节。“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这是放松身心的日子,也是干部经受廉洁考验的又一道“坎”。经过持续几年的高强度正风肃纪,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做到了明底线、知敬畏,面上的“节日腐败”越来越少。但也要看到,“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在。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不撞南墙心不死”,自以为让“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就可以躲避监督。也有一些人往往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戴着“人情”的面纱,搞各种感情投资,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如果党员干部不扎紧自家篱笆,把好自家的前门后院,纪律戒尺就极有可能落在自家头上。那么,如何过“五一”才不会触碰纪律“红线”?
【吃】
不要违规吃请
【案例】:组织公款吃狗肉 触碰红线被处分
2015年12月 22日,冬至节气。当日上午,石阡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主任周国才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可以按照风俗买点狗肉在单位食堂同职工一起吃顿狗肉宴,以促进单位团结和提升凝聚力。他觉得,没有到外面馆子里吃应该不算违规,便口头通知上班的干部职工当天在单位食堂吃狗肉,并要求大家尽量带上家属一起参加,同时安排驾驶员买了12斤狗肉。当日午饭和晚饭,单位食堂都只安排了狗肉,上午有10人吃饭,下午有12人吃饭,共花费公款1273元。12月25日,周国才在发票上签字同意列支。2016年2月29日,石阡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周国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加人员承担公款吃喝费用,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说实话,因为1000多元钱挨个处分,实在是不值得。”事后,周国才深为缺乏纪律意识而踩“红线”感到后悔。
【点评】:“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不论是部门内部聚餐、部门之间聚餐,还是和朋友外出聚会,只要是公款吃喝、随意用公款买单,都是对权力的滥用,都是在触碰纪律“红线”。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多,周国才仍敢借着“习俗”的幌子,以联络干部职工感情为名,在单位食堂公款聚餐吃狗肉,完全是因为对纪律缺乏学习、不知敬畏、心存侥幸,受到处分是咎由自取。
2016年1月1 日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对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有着更为具体和严格的惩戒规定。“五一”假期临近,“怎么吃”这个问题,周国才的例子就在眼前,党员干部必须仔细掂量。如果仍然心怀侥幸、“吃心”不改,就一定会被严肃查处。
【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行】
不要公车私用
【案例】:“五一”期间公车私用 刚出城就被拦下
2015年5月2 日,织金县农机局局长雷恩昌安排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出城办私事。刚出城不到3公里,就被毕节市纪委组织的“四风”问题轮流交叉明察暗访组拦下。“怎么一个都不认识?”雷恩昌想找熟人说情却碰了壁,当即承认错误,并与驾驶员把车开回单位。最终,雷恩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按当地同类车型租赁市价追缴车辆使用费和油费。
【点评】:公车使用有着明确的制度规定:假期间,公车实行集中封停,各单位所有公车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位),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以备检查。当然,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在集中封停之列,但也不能违规使用。
当前,随着反腐手段的进步,公车反腐可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查ETC记录、查加油卡、查相关路段的监控……这些新手段让私用的公车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裸奔。雷恩昌违规使用公车看似“小事”,却蕴藏着心存侥幸、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大问题。受到严肃处理正是应了王岐山同志所说的“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谁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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