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激励:打破分配的“天花板”效应
激励机制是人才工作的重要主题,当前的政策设计与人才期望还有差距。例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惩处执行难。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获取成果转化收益等,各地各部门规定不统一,甚至有冲突。事业单位受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限制,科技人员收入总体水平不高,“高不能高,低不能低”,只能“平均主义”,分配出现“天花板”效应。此外,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适应科研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科研经费支出困难、额外的科研工作和智力劳动不能获得相应补偿,是科研人员“吐槽”最多的问题。
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必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维权效率,减少创新人才维权成本。要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推进创新成果的三权改革,解决好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分配问题,处理好国家与单位、单位与发明人、权利主体与广大社会公众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创新人才创新有所得,甚至“一夜致富”。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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