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透明纾解航班延误食宿自理的焦虑

以信息透明纾解航班延误食宿自理的焦虑

7月21日,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只负责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需由旅客自理。(7月22日《羊城晚报》)

从征求意见稿开始,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食宿自理就是明确的规定,也一直处于争议当中,但最终的规定,似乎并没有吸纳民意,而是继续这样的坚持。

如此规定一出,再次引发争议,自在情理之中:一则,这没有充分吸纳民众的意见,给人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有人反对不难理解;二则,这样的规定出台,给人的感觉不是从旅客的切身利益出发,还是从航空公司的利益出发,难免让人难以接受。

如果说之前因为规定的模糊,一些乘客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一定的食宿利益,在新规出台之后,如果不是航空公司造成的航班延误,恐怕就会变成“延误了就延误了”的尴尬。

毕竟,一方面是对旅客权益边界的厘清,明确了什么样的航班延误可以获得补偿,什么样的航班延误无法获得补;另一方面又对旅客的极端维权行为进行了压缩,任何的过激行为,都会进行“零容忍”。如此“双重压力”下,旅客维权的欲望与空间恐怕会更小。

事实上,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由游客自己承担食宿,其实是国际惯例,为何在国外能推行而在国内推行就引发质疑呢?说到底,不是国内旅客素质低、不讲理,还在于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

航班延误的原因是什么?从来都是航空公司说了算,天气原因大家都看得到,这个不好造假,但“空中管制”似乎从来都是一个筐,不是天气原因的延误,基本上就是空中管制了。但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数据显示,造成航班不正常的原因中,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四成,空中管制占三成,天气原因仅占两成,可现实与这样的数据统计,从旅客自身的感受来看,似乎并不吻合。

也就是说,在航班延误的背后,很可能有人说了假话。理性地分析,非航空公司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旅客食宿自理并没有任何的问题,但前提是信息的公开透明,也就是说,信息透明不能“延误”。

此外,航班延误的原因,不能由航空公司说了算,也不能由相关的监管部门来说,因为总有“老子管儿子”的嫌疑,而必须由利益不相关的专业机构来发布,唯有如此,才能令人信服,也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旅客权益。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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