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庵:非遗保护、文化认同与非遗教育——纪念《非遗法》颁布实施五周年(4)

李重庵:非遗保护、文化认同与非遗教育——纪念《非遗法》颁布实施五周年(4)

傣族贝叶经刻写

4.教育是保护传承的重要途径

(一)非遗教育是学校的法定责任

正因为非遗具有如此重要的(如《公约》所言“不可估量的”的)意义与作用,我国《非遗法》有多个条款要求开展面向社会的非遗宣传和教育。如规定了政府加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遗意识的责任;规定了新闻媒体开展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遗知识的义务;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公益性宣传的义务;规定了公共文化机构、学术机构、团体等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的义务。

而最具深远意义的是,对应于《公约》中“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进行非遗传承的强调,我国《非遗法》要求“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第34条)。这一条款不仅第一次确立了非遗教育的法律地位,而且把开展非遗教育作为学校的法定责任义务,同时也要求教育部门及时做出相应的规定,作为实施本法所需配套的部门规章,供学校开展非遗教育时遵循。

可见,非遗教育是履行《公约》义务、保护中华文明的国家行为,是《非遗法》规定的教育等机构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与非遗社会宣传比较,学校非遗教育的作用、意义更深远和重要。这是因为,一方面,青少年处于文化启蒙、人格养成、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非遗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另一方面,国民教育学校的文化教育资源丰富、完整,有进行系统全面传统文化教育以及与其他学科融合的教育和研究的最佳条件。而且,任何形式的社会宣传都不可能送达所有人,唯有通过一代代的学校教育,才能达及每一个公民,形成全社会、全民族的文化认同。因此,面向全体学生进行非遗教育、培养各层次非遗工作人才以及开展相关研究,是教育系统无可替代、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

(二)非遗教育的目的与宗旨

各级各类学校非遗教育的功能不同。总体的学校非遗教育应达到以下目的:

一是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展示宣传、知识普及、技艺传承,达到使全体学生“知”,部分学生“会”,以此为专业技能的学生“精”;

二是通过对非遗文化内涵的教育,使学生了解、认识自己所处的文化(包括故乡地方文化、各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并对之建立和增强认同感、亲近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欣赏和热爱自己的文化(“各美其美”);

三是学会对其他不同文化的尊重、欣赏、学习、共处(“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四是利用非遗资源,从中获取素材、打造基础,以对学生进行创造创新能力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价值观教育。

如果说非遗项目的展示、传承是有形的教育过程和目标,那么促进文化认同进而文化自觉、文化自信,解决好人与社会的文化关系,从而既有益于个人,更有益于社会进步,则是深层、长远的教育宗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充实我们共同体的文化,而且这些来自于本土、来自于民间社会的文化遗产,提供了线索帮助我们了解这个文化从哪里来。因此,非遗教育、文化认同有助于社会共同体的文化自觉。

自上世纪末至今,在同一时期,文化自觉的概念在中国学界从出现到流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从联合国提出到中国热烈响应。有学者注意到这两个重大文化事件的历史相遇,呼吁学界研究二者内在的关联,认为非遗保护是一个完成中国文化自觉的路径。

(三)多层次多类型的非遗教育

非遗教育是涉及所有学校的,包括多种类型、层次、学科、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可以构成一个多维系统。非遗教育融合知识、技能、文化精神等综合素质教育,会影响和改善个人的成长、生活态度、创造力等,也会帮助部分人就业。但是非遗教育更重要的价值是宏观的,在于对集体和社会的长远效果,这就是使非遗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保持文化多样性下的社会和谐与进步。从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校到职业技术学校,各层次、类别、行业的非遗教育有共性,但更有各自的不同特点。非遗教育总体的开展与提高,需要跨部门(如文化、教育等)、跨机构(如学校、院团等)的合作,需要跨学科(如文化学、艺术、科学技术等)的交叉融合。当前亟须对非遗教育进行总体、顶层的研究,形成共识,作出设计规划,以便于各具体非遗教育的推进、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应按《非遗法》的要求,出台有关的规定,以指导和规范学校开展非遗教育。

(四)非遗进校园是良好开端

各级各类学校的非遗教育,包括以下不同层次、类型的教育教学:非遗知识的介绍宣传;代表性项目展示(包括设立场所);代表性项目的技艺学习、传承;代表性项目新一代传承人的培养;非遗研究(包括非遗的文化、科技研究,保护方法研究,管理研究,跨文化的非遗比较研究等);非遗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如传承人进修提高,非遗师资培养,高层次研究人员培养等);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等。

教育界参与非遗传承与教育的热情逐年高涨,新的非遗研究机构、学术刊物、职业教育学校等充满生气。越来越多的普通学校自觉地探索非遗教育,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让代表性项目进校园展示、表演,从而扩大非遗宣传、丰富校园文化。这是一个可喜的开端,由此起点我们可以期望,非遗还要逐步地进课堂、进教材、进课程(作为课程体系的一部分)、进学科(非遗新学科、交叉学科列入学科目录)、进专业(在学科群基础上形成新的专业或职业方向),还要进社会(学校参与非遗的社会教育与研究)。覆盖全体学生、体系完整、联系社会的学校非遗教育,会为中华文化复兴和民族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十届民盟中央副主席)(本文图片摄影 李韵)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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