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治理创新

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治理创新

【对策建议】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然而,从我国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出现了诸多与城乡统筹发展目标不一致的现象。发展过程中多注重于城市空间的发展,资源过多地集中于城市,农村的资源要素明显匮乏,严重制约着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如何通过创新社会治理策略,进而高效推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发展,将是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任务。

城乡统筹发展中社会治理工具的缺陷

治理工具单一化。我国城乡统筹发展中所采用的社会治理工具主要是规制性工具和经济性工具,属于典型的传统型治理工具,并没有大范围使用市场化工具、指导性工具和社会化工具。单一化治理工具的应用将会对城乡统筹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提高社会的治理效率。

治理工具缺乏针对性。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关系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不仅要贯彻执行国家的发展战略,而且应考虑各城市与乡村的发展现实。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各地的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大都具有一致性,并没有兼顾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治理工具缺乏针对性,导致发展规划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如何强化治理工具的针对性,将成为提升城乡统筹发展中社会治理效率的关键因素。

治理工具的选择与评价程序缺乏规范性。城乡统筹发展中治理工具的选择和评价程序应当有规范性,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的关于城乡统筹发展中社会治理工具选择与评价的程序性制度体系,社会治理工具选择与评价的责任监督机制也没有形成,选择和评价程序具有较强的随意性,给城乡统筹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创新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治理策略

优化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实现治理主体结构的多元化,将地方政府、企业型组织和非营利组织高度结合,充分发挥各自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明确地方政府的治理权限,通过合法化的方式和途径将部分治理权适度转移给其他治理主体,扭转治理结构主体单一的局面。加快发展非营利组织,破解发育程度滞后和治理主体乏力的桎梏。在未来的城乡统筹发展中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人员的素质、加强经营管理,积极与政府和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全新的面貌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提升非营利组织的自组织能力和公信力,完善管理体制,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提升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效率,进而优化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中,应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强化其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使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这些策略的全面推行,有助于形成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广大社会成员的多元治理结构,也有助于形成社会治理和社会均衡发展的合力,进而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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