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人者须秉持公心

荐人者须秉持公心

——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说开去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六条明文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人民日报》刊发仲祖文称:《意见》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

其实,《意见》出台之前,也曾出台过专门的条例和监督意见。如,2010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就已经提出对荐人用人不当者进行追责;中组部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又规定了“十个严禁”“四个不得”“五个一律”。可以说,我党在干部选任方面,早已形成了一整套严明的程序。但为什么“带病提拔”还会不断出现,以致于中央此番又出台专门法规予以治理呢?笔者以为,除却制度执行落实不力,恐怕还得从荐人者的动机方面找原因。

回溯历史,我国自古就有举荐人才的优良传统,人们常以“伯乐”和“千里马”比喻荐人者与被荐之人的关系。而且,封建社会并无明文法典规定荐人用人失当须追责问责,但是关于荐人用人却成就许多佳话。既有又有善于荐才的明臣,又有唯才是举的名君。如春秋时期祁奚、鲍叔牙都是秉公荐人的典范,唐太宗李世民则是唯才是举的名君代表。北宋欧阳修更是因为慧眼识人,先后举荐吕公著、司马光、王安石等国之栋梁和苏轼、曾巩等青年才俊被传为政坛佳话。

借古鉴今,在有党纪国法明文约束和规定的前提下,今之“伯乐”为何还常常犯荐“马”失当之误,甚至于造成“带病提拔”的恶劣事件呢?笔者以为,很重要的一点原因在于缺乏公心,即没站在有利于国家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立场上选拔任用人才。

891

古人在荐人方面,秉持公心的事例有很多。春秋时期,齐桓公平息叛乱,开始治理齐国,欲拜一直追随自己的师傅鲍叔牙为相,而鲍叔牙却极力向齐桓公推荐自己曾经的政敌管仲为相,并告知齐桓公:自己的才能只够辅助齐桓公治理齐国,若想统一天下非用管仲不可。齐桓公采纳鲍叔牙建议,拜管仲为相,成就称霸中原伟业。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临终之前给夫人留下遗言:自己过世之后,若有人向赵王推荐儿子赵括为将,让其夫人要竭力阻止。将门出将是光耀门楣的幸事,但赵奢深知儿子夸夸其谈并非将才,不仅在其位时,不向国君为其子要官,而且临终还遗言让夫人阻止赵王起用其子为将,赵奢为国为民的公心可见一斑,令后世感慨。只可惜,赵孝成王没有听进赵母的劝谏,依然拜赵括为将,并在长平之战中替换廉颇,终致大败,赵国国运因此一蹶不振。

以上一正一反的两则历史典故,充分体现出秉持公心荐人用人的重要性,为后世树立起禁诫。

古语云:要“以史为镜”,我党是由先进理论武装的、拥有95年光辉历史的执政党,善于从历史中汲取教训当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素养。当前,荐“马”失当的“伯乐”之所以大有人在,并非不明历史,不懂党纪国法,关键是私心作祟。他们有的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热衷于用心腹之人根植个人势力;有的受人之桃,报之以李,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有的手脚不干净,留下“把柄”,被人威胁要挟,不得不卖官做交易……由此,就造成将一些“病马”甚至是害群之马被当作“千里马”使用,不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而且贻误发展时机,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荐贤举能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应尽职责。但须牢记:必先秉持公心,要以为党忠诚之心,坚持从有利于国家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立场出发去荐人用人,这是选贤任能成功的前提条件。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QQ交流群,2群:531249826,大学生交流群: 522415122。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