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平: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沈小平: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带病”干部存量减少、增量得到遏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并大力培养和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一、坚持责任挺在前面

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将责任挺在前面,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

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干部选任工作的根本原则。干部选任工作,直接关系着干部队伍建设,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政治生态建设,关系着改革发展大业,关系着人心向背,必须突出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把握全局,引领方向。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并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选任工作。

压紧压实选人用人工作责任。坚持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必须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区分组织部和党委(党组)责任。

切实加强责任落实情况考核。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时,应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内民主监督,有利于强化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正确行使用人权。

二、深化日常了解考察

干部选拔是阶段性工作,干部考察是经常性任务,要积极实践探索考准考实干部的根本方法,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决不可一蹴而就。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关键在于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稳准实,并运用好考察结果。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做到选贤任能、用其所长,前提就是要对干部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要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通过调研、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只要察得深、看得真,“带病”干部就会曝出隐疾、现出原形。

提高干部谈心谈话质量。谈心谈话,拓宽领导干部与干部群众沟通联系渠道,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对干部情况能够做到“心中有数”,由翻名册选干部变为多角度、近距离深入了解后再遴选干部。要坚持多与干部谈心谈话,改进谈话方法,提高谈话质量,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谈心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耐心的原则,以鼓励、疏导、教育为主,给予客观的评价。

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及时收集并通过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有关干部问题的信息和情况,可以使组织部门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表现情况,有效防止选人不准、用人失误和查用脱节现象的发生。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运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共同把好关口,选准用好干部。

三、注重综合分析研判

思想患病难察、“两面人”面孔难辨、行为隐蔽难露,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的原因之一。要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

注重发现解决苗头问题。针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谈话函询,就是“咬耳扯袖”的最主要方式。谈话函询是监督执纪第一道、也是十分重要的关口。做好及时谈话函询,就能让党员干部认真对待自己在作风方面存在的小问题,及时纠正和改正,避免犯更大、更严重的错误。更为重要的是,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能够有效把“带病”干部挡在提拔重用的大门之外。

突出重点进行专项研判。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会诊辨析、筛查甄别,进而作出判断。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认真甄别了解到的问题线索,严格排查“病状”,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从而为选好干部配好班子赢得主动。

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改变过去不考察不了解干部、不调整不找干部谈话的情况,注重干部选任事前监督,对干部进行经常性“体检”,把平时考察同专项考察相结合,是用好干部标准“筛选”干部的有效举措。研判过程既是甄别“带病”干部的过程,也是对干部队伍整体“体检”的过程。要注重延伸结果使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既实现了对干部队伍“治未病”,也有效激发了干部活力。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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