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范文(2)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范文(2)

核心提示: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三、整治任务

(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高效利用。xx年6月底前,煤炭消费较2012年负增长。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增加区域外来电和天然气供应。加快推进以分布式、分散式接入为主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二)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三)加快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xx年6月底前,全县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力争达到70台。

(四)强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xx年7月底前,完成xx市梵尚家具有限公司、xx县通峰泡沫包装有限公司、xx张臣木艺有限公司、xx东升制鞋有限公司4家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程。

(五)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完成xx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与xx圣诺塑料包装有限公司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提高新车准入标准。xx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七)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xx年6月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建立区域黄标车信息共享机制,按统一对等原则,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区域内禁止转移登记,车辆实现信息联网。

(八)开展船舶等移动源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要求,加快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淘汰,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落实内河运输船舶生活垃圾、船舶油污水上岸工作。

(九)积极推广绿色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出行方式转变,加快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xx年6月底前,新增或更新公交车采用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推广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邮政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等使用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

(十)加强农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排放量。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形式的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巩固禁烧成果,全县范围内杜绝秸秆焚烧。

(十一)继续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推广实施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实施封闭管理,落实文明施工“七个100%”的要求,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十二)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推进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所有新建混凝土搅拌站按照“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进行建设。

(十三)实施矿山粉尘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矿山粉尘防治管理制度,xx年6月底前,70%的矿山达到《xx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的要求。

(十四)进一步加强区域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全县环境空气预报能力建设,完善环保与气象部门之间、省、市、县环保部门之间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共享和会商联动。推进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能力建设,xx年6月中旬前,建立、完善辖区内各类源清单。

(十五)加强人工增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作业指挥业务系统和作业装备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人工增雨协同作业演练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演习,不断提高保障峰会期间环境质量能力和安全防范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区域联防、单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严格督查考核。县考绩办、县美丽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考核,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件的乡镇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激励机制。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粉尘减排电价。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研究制定VOCs污染治理、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岸电工程试点等方面经济激励政策。探索整合现有各项生态要素考核奖罚制度,建立覆盖全县的新生态环保考核奖罚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对燃煤锅炉淘汰、VOCs污染治理、“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四)严格监管执法。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各类废气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惩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企业以及生活源污染源的监管,对未达到废气提标改造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预警应急。开展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任务目标预警,必要时采取区域减排停排行动。制定工作制度、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依据大气重污染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大气重污染信息报告工作,定期汇总大气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总结应对经验,及时报送月报和季报信息。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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