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突发信访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与处置(2)

浅谈突发信访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与处置(2)

 二、强化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工作

突发群体事件是偶然现象,但也有一个滋生、发展、激化的过程,因此突发事件也具有必然性和警示性,通过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妨碍社会稳定与公共管理失序状态的预测预警,有助于及时有效防范和控制不稳地因素。处理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项极为复杂而敏感的工作,当前的信访群体突发事件都是一种以非正常手段为表现形式的突发性过激行为,具有明显过激性和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但群众要求往往也同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属于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的矛盾,必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通过宣传教育、协商调解、责令处理等方法,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伸张心声。

(一)信访举报工作深入一线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及三个配套实施办法。实行定期下访和检察长带案下访工作制度,深入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乡镇、重点村组、重点企业、重点上访对象及特殊群体等,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征用的权属纠纷,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交通秩序等突出问题,利益关系出现磨擦时,必然会对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要及时抓住、抓准,并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尽快化解各种可能导致群体突发事件的矛盾。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当前许多农村公民的法治观念淡薄,多年的普法宣传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法治宣传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要通过法治宣传让群众了解国家的政策,农村、企业经营状况,改革措施等,使他们全面了解当前的形势,正确对待所面临的困境,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要鼓励群众敢于揭发各种违法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民教育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普法质量,同时要教育农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他们打工经商要有职业道德,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在家庭中要讲究家庭美德。从而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重点对象预防预测

要加强对重点信访的预防预测,定期排查信访重点户,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和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重点工程开工前,都要认真排查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加以防范,特别要注意发现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要树立查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意识,通过对信访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杜绝异常访。对于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案件,政法综治信访部门要认真排查,明确领导挂牌督办,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单位、定包保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问题解决的“四定一包”责任制,确保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时排查化解。

(四)构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完善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司法部门应牵头组建社区法律服务站,推行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广泛动员工青妇、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派驻检察室、居委会、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要大力宣传法律进村(社区)活动,让群众遇到问题到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寻求帮助,从而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杜绝群体突发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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