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2)

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二、反腐倡廉建设对加快广东发展的重要意义

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痼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社会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容易滋生和蔓延。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与腐败现象作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在2012年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他多次强调,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一)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意味着重新划分并规范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取得利益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从总体上说是按照新的社会平等竞争原则进行改革设计的,按照这一原则,社会成员在利益分配上必然形成一定的差别,这一差别在调动人们相互竞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由于目前双重体制并存,法规体系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尚未完善和健全,一些人就会凭各种手段钻改革的空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惜践踏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去谋求自身的利益,从而导致大量腐败问题的产生,由此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如果我们听之任之,心慈手软,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就会影响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就不能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得民生,失去民意,最终破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并有可能引发政治上不稳定,导致社会混乱。由此可见,只有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市场经济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才能保持国家的政治稳定,才能维持好发展好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核心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政策环境、行政效率、市场秩序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不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加建设成本和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和社会公信力,成为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拦路虎”、“绊脚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能够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提高效率,从而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催化剂”和“助推器”的效果。

(三)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落实民生保障

腐败现象对于社会公平正义、民生福祉有着巨大的破坏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能够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被人民群众共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促使全社会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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