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黎梅:社会治理创新呼唤新理念

吉黎梅:社会治理创新呼唤新理念

妨碍社会治理创新的因素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的洗礼,党员干部们对抓经济建设、搞经济管理都非常熟悉,已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对社会治理还是比较陌生,还习惯于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面那套做法、那套理念来管人、管事、管物。

具体来说,包括几个方面。其一,“维稳论”。有些党员干部认为社会治理就是“维稳”。其二,“经济至上论”。这样“一条腿走路”的后果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成就瞩目,GDP持续高速增长,但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其三,“管控论”。沿袭传统观念,有很多人把社会治理简单地理解为“管控”。其四,“上层设计论”。创新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度与政策体系的支持,而且社会领域的管理、服务和措施等都需要花钱,如果没有整体性、系统性的谋划,没有比较统一、统筹兼顾的政策,钱的来源就不好解决。因此,一些基层管理者和党员干部把社会治理的制约因素主要归因于上层设计、资金投入有限等因素,对参与组织管理方面归因相对较少。

转变旧观念、培育新理念

变“一条腿走路”为“两条腿走路”,培育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并重的理念。当前,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许多社会问题,如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同时,新的社会事务,如行业管理、社会组织治理、社区治理等也大量出现。由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等造成的社会矛盾纠纷也大量增加,使得社会治理问题日益凸显,光靠经济发展已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了,只有经济和社会治理同步、协调发展,人民才能共享发展的成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这不仅是实现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变“管控”为“服务”,培育“以人为本、源头治理”的理念。首先政府要从经济主体型和投资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入结构,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方面的投入,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其次,党员和干部要强化服务意识,变管压罚为关心群众、服务为先。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群众制度,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用真心、真情做好群众工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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