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贡献
在《巴黎协定》的达成和生效中,中国作出了历史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的贡献,获得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和普遍赞誉。可以说,中国已成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秩序的积极主导者。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作为,做到了言行合一。
“十二五”期间,中国碳强度累计下降了20%,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所确定17%的目标任务。其中,201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下降6.8%,是二十国集团所有国家中力度最大的。中国的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2%,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11.4%的目标。
同时,中国森林蓄积量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增加森林蓄积量的目标,全国7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达到1.2亿吨二氧化碳,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建成。中国还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仅2016年1至7月就发行绿色债券1200亿元,占全球40%多。可以说,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秩序的坚定实践者。
在气候变化应对方面,中国还超越自己的国际法律责任,履行大国道德责任。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既无强制减排的国际法律责任,又无援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义务,但是中国充分尊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充分保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利益,作出了力所能及的额外贡献。
“十二五”以来,中国政府累计投入5.8亿元人民币,为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实物和设备援助,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培训1000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家和官员。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宣布,中国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在中国的倡导下被写进会议公报中。可以说,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秩序的重要贡献者。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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