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庆言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原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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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今天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我主要向大家汇报四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要问责;第二,问责什么;第三,怎么问责;第四,怎么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概括为六个字:忠诚、干净、担当。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愈发迫切。《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一次顶层设计。
2016年1月,中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问责条例》。该条例于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自7月8日起施行,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借鉴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经验。《问责条例》共13条,1700字,高度凝练、简便易行,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通过党言党语突出党内规则的特色,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我们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
一、为什么要问责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他要求我们“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那么,对于问责的重大意义,我做三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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