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纪在前好监督

挺纪在前好监督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列谈

摘要:党内监督,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又要预防问题发生。只有挺纪在前,聚焦“六项纪律”,监督才能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搞好党内监督,推动党内监督落实到“神经末梢”,最重要的是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未停领补贴,一名常委被约谈”“党委治训不力,三名党委常委被处理”“一时贪杯,‘换’来一个严重警告”……这几起监督案例,都是依据党的“六项纪律”实施有效监督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些都充分说明,挺纪在前好监督。有了党的纪律作依据,监督才能有的放矢,才不会跑偏。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把监督理解小了,以为监督就等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有的把监督理解偏了,认为监督就是与人过不去。事实上,监督有着丰富的内容,凡是党的纪律规定的内容,都可以作为党内监督的依据。按纪律要求进行监督,才能发挥监督效力。

纪律规定了监督的实质和重点,明确了监督的依据和标准,严明纪律是从严监督的重要体现和保证。换句话说,纪律既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又是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既是党内监督的内容,又是党内监督的尺子。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小错提醒、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利于保证党内监督顺利实施。

目前,党内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执行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比如,纪法不分,拿着法律的尺子去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无形中降低了对先锋队和先锋战士的要求;执纪不严,对一些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使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和“橡皮筋”,形成“破窗效应”,党内监督的硬约束和严肃性不足;抓大放小,只盯住少数严重违纪党员干部,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党内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解决这些问题,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和有效,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事事都受到严格监督。

党内监督,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又要预防问题发生。只有挺纪在前,聚焦“六项纪律”,监督才能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搞好党内监督,推动党内监督落实到“神经末梢”,最重要的是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之前,加强纪律教育,使之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在党员干部发生轻微违纪问题时,及时提醒诫勉,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避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之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作者单位:火箭军某基地)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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