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精准扶贫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精准扶贫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川宜宾县精准扶贫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与对策建议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也在于精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当前,伴随着国家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精准扶贫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大县四川宜宾县而言,面临着农村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的问题。如何破解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紧迫性问题,完成阶段性精准扶贫任务,已经成为了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推进精准扶贫的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3年11月以来,四川宜宾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政策以来,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县精准识别贫困村66个、贫困人口19240户、58775人。2015年,实现脱贫人口10834人,占目标任务的102.8%,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获取精准扶贫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课题组认为,四川宜宾县的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了中央、省、市委关于“六个精准”的要求,呈现出了2017年底完成减贫预期目标任务80%以上的良好态势。

二、当前精准扶贫面临的紧迫性问题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攻坚战只能打赢、必须打赢、能够打赢的指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大力实施扶贫战略行动,正视当前精准扶贫面临的问题,坚决打赢精准扶贫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

(一)市场化太低。从宜宾县全县经济工作开展情况来看,精准扶贫工作没有突出市场导向,没有实现抓精准扶贫与抓特色产业提升有机结合,还没有走上“互联网+”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之路。主要表现在:一是精准扶贫村至今还没有引进真正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还停留在就文件而落实文件,满足于文件要求的硬性目标任务的完成。或者说引进的企业由于建设周期等因素还没有发挥产业带动的作用。二是精准扶贫村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合作伙伴,还停留在依据项目而拟制村“十三五”规划阶段;由于能力限制,无法发挥主观建设发展产业项目的能动性,“眼巴巴”地等待渴望着上面来到扶贫项目和资金。三是精准扶贫村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合作机制,农户单打独斗、难以预测和适应市场,政府没有发挥引导和指导作用,即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政府、社会、市场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

(二)行政性太强。从宜宾县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实际来看,工作推进表象为以行政命令为主力,以目标考核为主导。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对口帮扶部门(单位)大包大揽、一厢情愿按自身主观意志为精准扶贫村设计脱贫方案和村域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没有广泛征求村民,尤其是精准扶贫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又在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具体工作中,积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严重捆绑了村民的手脚、限制了村民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二是主次不分、忙于应付,无论是驻村工作组成员、贫困村第一书记,还是村两委班子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做着与精准扶贫要求相脱节的公式化的设计,填报着大量的表册(每个户涉及表册21种),出现了软件资料整理和实际扶贫工作开展精力分配上的不平衡现象;三是多有指令、少有调研,精准扶贫中上级对下级业务指导一程度上存在脱节现象,下级在具体工作中等、靠现象突出。

(三)公平性不够。从对全县精准贫困户调研来看,贫困户识别过程设置程序以及基层工作的不精细,造成了部分欠公正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一是准入程序设置不能科学,在准入程序和动态管理中一味强调民主,由村民评议说了算,导致群众关系不好邻里不和睦的即使经济再贫困也难以过评议关,而个别条件好的凭人情关系票反而进入贫困户序列;二是贫困尺度不明确,难以做到以标准尺度量化,平衡临界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难度大,特别是个别村民举家长期在外务工或跟随子女在外生活,房子闲置,任其倒塌,其收入难以鉴定,却仍然被评议为贫困户;三是因制度约束不严明。识别贫困户要求户籍人口没有财政供养和买商品房的。但农村大量存在子女和父母户籍分开不在一起,旁边子女高楼大厦,这边老两口无劳动力住的破旧茅屋。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把责任推给政府,让政府来帮助修房造屋低保兜底帮扶脱贫。

三、解决当前精准扶贫紧迫性问题的建议

当前,精准扶贫紧迫性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宜宾县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的原则来解决该问题,在广泛收集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市场导向,精准发力

精准扶贫是个方法的问题,找到科学的方法后,通过改革的举措和社会的力量以及市场化的运作,我们就能把脱贫攻坚这样一项艰苦的工作转变成一项愉快的工作,扶贫工作就会变得越来越有意义。因此,我们应强化市场导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投入,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补齐短板。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精准发力,发挥特色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工业等扶贫项目,形成稳定性项目收入,保障贫困户、贫困村经济收入持续增加,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因势利导发展适合精准扶贫村的特色产业。要知道脱贫攻坚关键是扶贫方法要科学,扶贫措施要接地气,让农民能够接受。首先,要突出地域化,要按照差异化竞争的思路,加快发展和壮大“一村一品”,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主导产业。其次,要突出精品化,鼓励和引导精准扶贫村围绕市场、效益、订单以及中心城区建设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第三,要突出规模化,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做强做大产业规模,鼓励农户,尤其是贫困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组建产销合作社,提升村民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努力建设一批以乡村旅游、种植、养殖等扶贫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确保每户贫困农户有1项以上增收项目。

二是脱贫既要有政府主导的力量,也要有社会力量来参与。同时应解决资金问题,这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因此,应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创新市场化扶贫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此外,要从“我要你脱贫”变为“我自己要脱贫”,从输血转为了造血。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民营资本准入机制。要积极采取BT、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将项目建设转托给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的民营公司,有效破解配套资金缺口难题,及时地建好相关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非公企业到贫困本地区投资创业,变“输血”为“造血”。其次,要完善涉农产业贷款担保机制。要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积极整合涉农产业政策性资金,归集打捆专项基金,明确规定基金用于涉农产业贷款,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对接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基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向涉农产业流动,解决成型的涉农产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中贷款需求。充分利用小额贷款扶贫项目的良好机制,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第三,完善涉农产业财税优惠政策。修订完善差别化税费实施细则,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个体户按最低税率计征相关税费,对符合政策的涉农项目实行财政奖补,激发民间参与涉农产业的积极性,做大做实涉农产业。

三是创建企农结合市场化扶贫新模式,积极鼓励并高效引导社会力量扶贫潜能向贫困地区汇聚,构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开放式的扶贫新格局。首先,要积极寻求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引进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拓展更宽的合作领域,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其次,要组建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通过订单的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产品供应合同、产品收购合同和技术帮扶合同,实施以企业为龙头点对点帮扶,彻底改变过去老百姓种什么亏什么的现象。第三,要将精准扶贫市场化模式作为精准扶贫村带动投资增长、产业发展、增量提质的有效途径,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二)强化共同责任,凝聚合力

各级各部门应迅速进入状态,与驻村工作队做好对接、沟通工作,改进各地工作措施,强化共同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凝心聚力促进扶贫工作更好地开展,着重做好确定贫困户、规划贫困户帮扶、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等方面工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一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各类单位特别是精准扶贫村所在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当好本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精准贫困村进行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提出措施办法,亲自部署和协调落实。

二是精准扶贫村乡镇的主要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精准扶贫、扶贫攻坚的直接实施单位。目前,县委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已经出台了明确考核办法,拥有精准扶贫村的乡镇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到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上。

三是县级部门的协同责任。县级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完成县委下达的精准扶贫任务。

四是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级各类单位和部门都要承担的精准扶贫任务,要积极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

(三)强化公平意识,激活动力

扶贫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强化公平意识,围绕精准扶贫工作目标,把纪律挺在精准扶贫面前,激活扶贫的内生动力,使得党风廉政建设与精准扶贫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保证了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科学识别机制。不能以户籍为唯一识别依据,而应该将家庭识别整体化为父母子女孙子女,让子女孙子女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不能套取国家的帮扶项目和资金。科学全面设置准入政策机制。比如,设定在村常住时间限制或者其他居住条件限制,让跟随子女在外地生活的村民和举家在外务工根本不回村居住的村民逐出贫困户之列。让政府从“冤大头”解脱出来。

二是“一户一动员”强化培训宣传。首先,要通过开展“一户一动员”来强化培训及宣传动员,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农户对精准扶贫工作政策的知晓率。其次,要组织全体工作队员到识别对象家耐心细致动员、现场入户调研,对工作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发放宣传材料等,重点宣传精准识别工作的目的、识别程序和农户需配合的工作。第三,对外出务工的农户,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引导识别对象之间开展广泛的讨论,在讨论中领悟是动员内容。

三是“一村一方案”强化统筹兼顾。首先,要充分整合县级领导、乡镇、部门及市、县干部组成的驻村帮扶力量,实行分片包干制,制定出每一精准扶贫村工作方案及时间表,并严格集中攻坚,整体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其次,要采取预约式入户。按照“一村一方案”时间表,提前安排村委、村民小组长张贴公告,通知农户随时配合工作开展。第三,要严格执行“135”工作机制。即“1天1汇报”、“3天1小结”、“5天1回头”,实时掌握所有工作进度及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每一阶段规定任务。

四是“一票一否决”强化阳光评议。首先,要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标准,制定“一票否决”标准,工作人员要详细解释标准的各项指标,对各农户各项得分情况逐一公布和评议,并重点审议每一户“一票否决”事项,确保评议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其次,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农户,先由评议代表民主表决,并详细记录“一票否决”内容,然后通过逐户逐项民主评议,确保评分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最后由村“两委”要公开评议结果。第三,要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聘请“两带表一委员”,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还要设立监督信箱和网络邮箱,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对脱贫评议结果的反馈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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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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