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也作了点评,他说:“汉朝的法令己经够严格的了,而崔寔还认为太宽。为什么呢?因为衰世的君主,大多懦弱;庸愚的辅臣,只知道姑息迁就。这样,专权佞幸的臣子,有罪也得不到惩罚;狡猾豪强的百姓,犯法也不会被杀头;施仁布恩,只顾眼前;奸人得志,制度废弃。所以,崔寔的言论,虽然可以矫正一时的弊端,但却不是百世治国的通则。孔子说:‘政令宽松则人民怠慢,人民怠慢则用严厉纠正;政令太严则人民会受到伤害,人民受伤则政令又要放宽。用宽松来帮助严厉,用严厉来帮助宽松,政务才能和谐。’这才是不变的治国常道啊!”看来,司马光虽然同意崔寔提出的,在特殊时期的矫枉过正。但更推崇的,是孔子所倡导的:为政之道,宽严相济。
崔寔这篇文章的立论,是从东汉末年吏治腐败,政风日下,朝政己去失控的局面而发出的,很有针对性。文章只字未提应对地震之策,而是从人事入手,去评论当时的时政。崔寔的胆量够大,令人叹服。他把法制比作药物,把德教比作食物,认为法制在于治病,德教在于养身,二者作用不同,但可互为补充。比喻形象直观,可以加深对法制和德教的理解。这样的立论,也是值得今人深思的。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