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抓住重大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郑新立:抓住重大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我们要紧紧抓住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促进结构转换,以结构转换释放经济发展潜力,提高供给质量,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聚焦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发展差距大,是当前国民经济结构中的一个突出矛盾。我国农村尚有6亿多人口,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2。国际经验表明,凡是成功进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无不基本消除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我国要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需要着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释放农村市场巨大的需求潜力。因此,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如同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率先改革解放了生产力那样,是再次聚焦农村改革,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的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过低,远远低于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继续推动农业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建立城乡一体化新制度,引导资本、技术和高素质劳动力流向农村。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这为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期以来,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两个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城市的生产要素基本市场化了,而农村的生产要素仍处于半市场化状态,由此在城乡市场之间形成虹吸效应,农村的劳动力、土地、资金等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而城市的资本、技术和高素质劳动力却流不进农村;城市的资本严重过剩,农村的资本极度短缺。所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要素的市场体系,实现要素在城乡市场之间双向自由流动。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赋予农村土地以商品属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认真落实这些改革部署,让土地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让农民凭借对土地的用益物权获得财产性收入,就能为土地使用权流转、劳动力流动、农民工市民化等提供体制条件。农民工退出的宅基地可用于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和耕地,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有助于农民工在城镇买房,举家转为城镇户籍;农民承包地经营权有偿转让有利于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并使出让者获得租金收入;结合宅基地整理进行村镇建设,可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使农村和城市一样美丽、宜居。在“十三五”期间,如果能以农村“三块地”的用益物权为抵押,撬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投入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城乡发展差距大的状况必将发生根本改变,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有可靠保证。

发展特色小镇是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位于城乡接合部的特色小镇的发展,能够带动周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有利于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使城市文明迅速扩展到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最近,习近平同志就发展特色小镇两次作出重要批示。推进美丽、特色小镇建设,应落细落实这些重要批示精神,鼓励大城市的企事业单位搬出地价昂贵、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的市区,到周边的小城镇落户,打造优越环境,拓展更大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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