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飞:互联网国际治理的中国智慧(2)

姜飞:互联网国际治理的中国智慧(2)

“主权安全”还是“法外之地”?中国提出国际网络治理的基本原则

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应对。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都是基于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资源等综合要素,是无法统一的。基于此,新兴传播技术所提供的便利在坚持普惠的原则下,也不能侵犯各个主权国家的信息主权权益。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①

中国对于互联网的安全性是比较重视的,也提升到一个很高的高度来认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通过技术追赶、产业升级、媒体融合、资本介入等手段,积极推进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努力打破受制于人的局面,建设网络强国。并且,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是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

同时,信息传播法治环境建设稳步推进。首先,中国的治网之道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网,把互联网从法律层面完善起来,整章建制,晴朗环境。其次,从原则上阐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进而,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也重点强调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原则,以及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防范犯罪的关切。第三,基于信息安全的关切再次提升到刑法层面,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进行具体处罚规定。这一切不断强化这样一个声音,“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网络)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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