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飞:互联网国际治理的中国智慧(3)

姜飞:互联网国际治理的中国智慧(3)

“开放共治”还是“单边主义”?中国积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与世界其他国家合作推动改革国际传播格局

网络的诞生推动着传统媒体和现代新兴媒介的互联互通,政治格局、人际交往、商业活动的无缝衔接,主流、精英和草根文化的同台献艺,国际、国内信息交流的往来无碍,通过信息供给侧的创新更新了传播生态,体现并呼唤着一种广泛的、自由的、负责的互联网治理精神。互联网俨然已成为国际重器,亟需用一种国际大国合作精神进行合理规约。

60多年前,在万隆会议上,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提出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代表了第三世界国家、一个时代的心声。此外,《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奠基于“二战”后基本的国与国的物理边界和国际秩序,同理,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但是,“一强普弱”的国际传播格局下,美国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在承认和推动互联网传播无边界的前提下,率先忽视乃至否认了联合国秩序下国与国之间的物理边界。互联网上国家利益的博弈渐趋激烈,愈加需要一个适合赛博空间的国与国的行为原则。

能否充分信任美国单凭一己之力即可将世界互联网信息的流动管理好?其他国家政府对此一直深感疑虑。在2003-2005年间的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上,反对的声音初露端倪。及至2011年,当美国商务部就是否对既存域名系统的管理与分配方式做出调整而征询民众意见的时候,反美浪潮再次喷发。尽管包括思科、谷歌和威瑞信在内的互联网公司支持美国继续对域名实施单方面管控,但若干主权国家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主张彻底更换现有的“单边全球主义”。例如,肯尼亚政府提出要从美国管控的模式中“切换”出来,转而拥护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突尼斯宣言”;印度政府则声称,对域名系统资源的控制权应该“扩大,以使整个生态系统和人类社区能够参与审阅工作”,等等。

换个角度来看国际传播形势,国际社会似乎能够更好理解中国媒体出现在国际传播空间里所肩负的平衡使命,中国也应该能够找到更加普适性的话语来增强我们国际传播的动力。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那些与互联网同时诞生的新生代网民的成长,互联网所提供的那种广泛、自由、负责的精神也会转化为一种社会化动力,加深人们对国际挑战的共识,甚至形成某种“全球公众舆论”力量,将“精神”“原则”与行动综合体现在中国提出的新的四项原则中:对于网络主权的尊重、对于和平安全的维护、对于开放合作的促进、对于良好秩序的构建。这四个方面是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朝向科学、合理变革的理性精神,是确保互联网普惠、开放、共享精神落到实处的原则,也是确保互联网发展以及基于互联网所推动的资源重组、产业升级和新兴实体领域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保障。秉承此精神和原则,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美好愿景或可期待。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传播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导)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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