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2)

卫计委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2)

核心提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尽早发布已立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加强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强化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三、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十二)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强化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探索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完善基层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制订新时期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优化办事程序,推广网上办事。加强出生人口统计监测,科学研判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加强“新国优”创建单位动态管理。

(十三)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意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调整扩增助产服务资源,实施助产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妇幼健康项目。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新爱婴医院品牌。

(十四)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争创全国第二批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扩大陇家福幸福寓所示范点。实施“健康家庭行动”,开展陇家福“健康百佳”评选活动。广泛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发展保障能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探索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十五)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开展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及促进行动。启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相关市县开展第一批“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接力宣传活动。落实流动人口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

四、优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

(十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扩大日间手术实施范围,推进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各级各类医院功能定位。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项目。确定一批县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深入推进优质护理。加强儿童就诊高峰期医疗服务保障。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控制主要耐药菌增长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xx省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推进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医院评价工作,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十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着力加强老年人、妇幼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取消基层“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管理。建立能够激发基层运行活力的奖惩机制、绩效考核办法、收入分配机制和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人事制度改革机制。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管理制。落实药品零差率补助政策,提高村卫生室补助。落实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落实离岗村医养老生活补助政策。注重将人才、技术引向基层,统筹推进临床、药学、护理、医技、公共卫生等各类在岗基层人员培训。增加县、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岗位比例。

(十八)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并实现即时结报。确保重大疾病报销政策落实到位,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取消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的 “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将其纳入慢病门诊报销范围,减轻患者自费负担。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光明工程。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