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欢:探索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方案

吴欢:探索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方案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治理必须依法进行,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势在必行。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指引下,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日新月异,取得的成就也非常显著,总结并阐发其中的治理意涵与法治意义很有必要。

探索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中国方案

一、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的深刻意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事业发展迅速,阿里巴巴等本土互联网巨头凭借中国庞大的市场体量和创新空间,已经可以与国外同行分庭抗礼并日渐赶超,互联网新技术、新思维与新创造也已经日益深刻地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继“互联网+”成为时代热词并进入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围绕着“互联网+”的国家战略、行动计划和治理举措不断推出,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被摆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推进抓手。

所谓“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互联网空间治理体制机制,提升互联网空间治理能力水平,让互联网治理始终保持在法治化运行轨道之内,并基于互联网治理实践不断促进法治体系创新,最终实现互联网空间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化协同推进。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是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十三五”规划纲要作出了“发展网络经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以强大的网络基础设施、关键的网络核心技术和大量的网络创新人才作为稳固支撑,更需要以法治化的治理体系作为坚实保障。

其次,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当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性理念、结构、元素和技术成为国家战略行动和主流生活方式时,法治运行的时空范围和方式方法必然迎来革命性的转变。互联网空间当然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空间的治理创新也必须以法治为基本原则与限度。

第三,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应有之义。现代治理异于传统管理。现代国家治理具有主体多元化、结构扁平化、软硬法共治和自主自治化等特征,这些都与互联网空间的生态环境与行为逻辑具有高度契合性。因此,互联网空间既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发生场域,也是后者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最后,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是全球治理重构的关键环节。全球治理体系正在转型。冷战的结束吹响了近代国际治理秩序的终结号角,几乎与之同时产生的互联网作为一种变革性的力量,具有超越时空边界的影响力。继海权、陆权与空权之后,互联网主权必然在全球治理秩序重构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国际角力的关键点。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