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基层民主建设的显著成就(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基层民主建设的显著成就(2)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适应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提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发展基层民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取得新的显著成就。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基层民主发展正确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引和重要理论支撑。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进。

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核心要求,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民主,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必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法治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发展基层民主,必须依法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问题,避免出现无章可循、混乱无序的状况。

必须不断拓展实现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治国理政大政方针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基层民主,必须适应基层实际,顺应群众需要,切实把协商民主落实到基层决策管理的各个方面,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保障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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