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大扶贫格局

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大扶贫格局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近40年来的脱贫事业发展历程,举世瞩目的脱贫成就是在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下,由制度性大变革带动一系列社会公平发展政策和政府专项扶贫开发计划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之路是正确的选择。其中,政府与市场的协同是改革脱贫、发展脱贫的关键抓手。政府的行政手段有利于解决大范围、集中性贫困问题,但较难在专业性和精准性上凸显优势,而市场机制是一种分散决策机制,市场主体较政府更具有专业性、精准性。当下,面对脱贫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必须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调整利益结构与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健全决胜脱贫攻坚的有效机制,让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力。为此,在党的领导下,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力量参与扶贫,是提高扶贫精准性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有效方式。

建立决胜脱贫攻坚的有效机制

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在现代社会中,人类解决贫困问题,政府和市场是两种基本途径。市场途径建立在贫困主体自主决策和市场交易的基础上,政府途径主要是通过制定、实施和监管脱贫政策来完成。与市场失灵相对应,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将制约政府在脱贫攻坚时发挥作用的空间。综合考量政府与市场的协同效应,平衡政府扶贫工作的成本和收益,合理引入市场机制,是完善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顶层设计之根本。自2016年开启脱贫攻坚首战之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已基本完成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建立起助力脱贫攻坚的财政投入、主体动员、监督考评等一系列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加强关于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脱贫政策制定,进一步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扶贫对象与各类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设立开放、透明、高效的市场配置扶贫资源的政策指引,有利于完善对扶贫组织和企业的扶持与监管。

释放市场配置扶贫资源的更大空间。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战略导向,是对接经济新常态要求,对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和发展质量提升的政策回应,旨在协作共赢视野下的资源配置优化,围绕扶贫对象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社会保障扶贫以及光伏扶贫、构树扶贫、电商扶贫等多种扶贫措施并举。基于市场规律构建“政府—市场”双导向扶贫开发机制,切实解决扶贫资源的来源和后续保障。妥善处理好上下级扶贫部门责权与事权关系、政策严谨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与分割使用的关系,针对传统扶贫工作进行业务流程再造,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释放市场配置扶贫资源的更大空间,提高扶贫绩效。

优化政府与市场合作扶贫模式。目前,在政府主导下,引入市场参与扶贫资源配置、运作的合作模式包括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收益扶贫以及电商扶贫。其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又称为公私合作模式,即PPP,旨在基础设施、公共工程与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政府与非政府主体合作共赢的供给机制。扶贫项目PPP模式的应用亟须政府为其提供指导,使政策的顶层设计与实施指引更明确。如,对政府购买服务而言,欠发达地区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将制约扶贫工作成效,需加强培育合格的市场服务主体;对资产收益而言,资源与股权、资金与股金、农民与公民这三者关系的转化是亟待深入实践、探索的关键。

对市场扶贫主体合理赋权与严格考评。精准扶贫是服务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实现的关键途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考虑“资源投入和瞄准效率”。政府一方面可通过严格的论证,适当将扶贫资源交给市场来运作,给予市场扶贫主体合理的自主权和独立权,打破对扶贫资源的垄断;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建立扶贫绩效考评和退出机制,健全公平的宏观政策,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投入,为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等扶贫资源保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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