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尉:环境治理创新推动地区绿色发展

蒋尉:环境治理创新推动地区绿色发展

处于生态源头的我国西部地区是全国生态安全的屏障。西部地区能否坚持绿色发展,对于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乃至各民族的团结繁荣意义深远。

在绿色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地方各级政府相应地将“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词汇纳入政府文件,但并非所有地区都能将绿色发展列入优先战略,或者主动进行绿色转型。在西部地区也是如此。例如,有的地区绿色发展尚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即对已发生的且比较显著的环境问题着手解决,而不是主动地采取“源头治理”方式来探索绿色转型路径,地方政府尚缺少对绿色转型的紧迫感。究其原因,除认知局限外,更重要的是源于治理结构和评价体系范畴的不足。

一是政策传导缺乏本地化过程,使得绿色发展流于形式。如有的在不适宜植树的地方不顾条件滥用高科技盲目造林;有的在造林过程中,林木选择与当地水土条件严重不符,护林工作陷入两难(如要保留林木,则水土要求难以满足;如废弃林木则前功尽弃);有的将原有耕地改为不宜本地生长的果林等。

二是政策形成和实施缺少多维沟通而引致负面效应。如有的地区在垃圾处理、退耕还林、人工造林等实施过程中,没有广泛征求相关民众的意见,缺少足够的公众参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从而造成项目的中断和巨大浪费。

三是政策实施缺乏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行为主体之间欠缺协调和对话机制,多头管理和无人问责并存,因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是绿色发展目标尽管已经被纳入地方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但执行要求、目标切分尚不清晰,同时环境指标相对其他指标权重过小,从而导致绿色发展的低效率。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干部在环境治理与其他任务冲突的时候,作出的抉择往往背离绿色发展的初衷。

五是评价体系和干部任职机制不匹配而未能有效激发积极性。绿色发展需要较长周期方能显示综合效果。由于当地干部任期所限,绿色发展绩效难以显现,可能导致考核结果无法全面体现行为主体对绿色转型的努力,因而影响积极性,绿色发展难以被当地干部列为优先行动。

我们在西部地区调研发现,治理创新是推动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改进和完善地方治理结构以及干部评价机制,发挥绿色偏好的多米诺效应,能够促进地方政府进行政策偏好的逐级调整,并展开绿色竞争,使绿色发展最终成为常态的路径选择。由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健全治理结构,提高政策有效性。以地市级政府为执行单位,在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设置绿色治理平台为枢纽,根据绿色转型目标,正确研判自身的资源禀赋及外部条件,对目标进行细化切分,据此确定实现路径和相应的政策工具,完成政策本地化的二维建构过程,提高政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纵向维度,通过绿色治理平台实现初始政策从市—区—乡镇—社区—企业/居民链条式的流通,既包括“自上而下”的传导,也包括“自下而上”反馈;横向维度,明确绿色发展的参与主体和利益相关者,通过治理平台实现初始政策经由不同部门和机构,政府、企业、公民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充分讨论而完善,实现利益主体的全方位参与,建立有效的协调、对话和监督机制,促进不同部门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正确引导民众的绿色理念。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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