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信任——法治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法槌落下,72岁的聂母张焕枝流下热泪。“我等这个无罪判决等了21年。”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近年来,司法机关积极行动,聂树斌案、陈满案、呼格案等旷日持久的申诉案重审改判,人民群众从一起起冤错案件的纠正中看到正义永存。
冤错案件的纠正,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铲除其发生的土壤,更为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改革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新一轮司法改革按下“快进键”。
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本轮司法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对症下药,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司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亲历性。司法责任制说到底,最大的改变就是去行政化,让法官、检察官真正成为司法工作的主体。”张文显说。
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就是改革最大的动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出台司法责任制文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使得“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和“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付诸实践。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说:“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多项权力下放给法官、检察官,使他们能够依法独立审判案件,担负起应担的责任,才能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责任制落实后,办案法官、检察官独立办案,独立签发法律文书。然而,案子判得对不对,是否公正,考验的就是法官个人或合议庭本身。
放权不等于放任,与司法责任制配套推进的员额制改革,就是要让能够经受这样考验的人,来担当这样的责任。
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推行法官员额制后,首批遴选产生的367名法官庄严宣誓,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地。
触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员额制改革,让全体法官检察官经历了一场“重新洗牌”,符合“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的司法人员脱颖而出。
数据显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已经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省以下的法院检察院实现了全覆盖。改革以来,全国共遴选进入员额的法官12万多名、检察官9万多名,优质司法资源配置到了办案一线,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司法机关从冤错案中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防范机制,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案子判出公道,正义自在人心。
牵住改革“牛鼻子”,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落实后,权力到位,责任到人。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创纪录地达到了89.2%。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性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作为世界最大的司法裁判文书数据库,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3200万件,访问量达近100亿人次,其中相当一部分浏览量来自海外。
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完成全国布局,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如今所有检察机关均可提起公益诉讼;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一项项改革举措的实施,让人民看到希望、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的心田,人民的信任是最大的肯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频共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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