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英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3)

杨英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3)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

做什么: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关键要有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法规制度。没有制度保证,改进作风的成果最后也保不住。”不断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净化的必然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就能有所约束、有所敬畏,实现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就有了基础和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作风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抓作风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他还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

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挥棒”推动作风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2013年6月28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描述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方向,完善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雷霆万钧之势狠抓选人用人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官场陋习,优化选人用人环境,党内政治生活气氛明显好转,党心民心为之振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意选拔经过实践锻炼和重大考验的优秀干部,注意选拔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优秀干部,真正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作为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既提出了三个“坚决禁止”的负面清单,又提出了要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的正面激励;既提出了建立容错机制,又明确回答了为谁容错、容哪些错的时代课题。

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讲的“立”,就是要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这里的“破”,就是要破除旧的滋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破旧立新,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改革永远在路上。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人治思维和行政思维,缺乏法治思维,决策时随意性大,研究问题“拍脑袋”、接受任务“拍胸脯”、惹出麻烦“拍屁股”,其结果导致法治权威和尊严荡然无存、弊病丛生,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法,违背了法治精神,耽误了党的事业,损害了人民权益。因此,在推进作风建设中,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法定程序,做到各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加强问责,健全监督体系,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珍惜人民给予的权力,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自觉让人民监督权力,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使我们党的根基永远坚如磐石。目前,我国已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内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各监督主体既相对独立,又密切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在党内监督体系中,党中央实行统一领导,党委(党组)负责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负责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进行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党员进行民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为什么、是什么、做什么这三个问题,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入阐述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全面阐述了党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系统阐释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深邃内涵,需要全党同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全党同志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党的作风建设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凝聚起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力量,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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