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4)

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4)

摘要:爱国,自古至今都是中国社会始终强调的个人品格,也是中华民族标志性的集体精神。每个人都有拳拳爱国之情,但一腔热情该用到何处?

在中国古代,因当时的民族冲突而产生过不少抗战英雄,他们立马横刀,为那时的民族矛盾而冲锋陷阵,名垂青史。然而在民族不断融合的大进程背景下,令历史感激至今的,是那些为民族交流、为促进交融而做出了和平贡献的人物,他们那些举止平和、化成天下的沟通方法,润物细无声地惠及了各族人民、惠及到千年之后的今天。

靠刀剑厮杀都难以解决的纷争,也许靠一条丝绸之路、一段茶马古道、一次成功的联姻,就缓解了血光之灾的态势,就软化了血脉贲张的敌视。用和平团结民族,比用武力征服民族,更为英雄。

让生活在这个国土上的各族人民更加幸福安康,这才是一个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所以中国的儒家信奉:“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这是出自《大学》中的话,儒家文化认为,没有人的存在,何来土的必要?疆域,是为护民而存在。

正如《荀子》中所说:“民齐者强,民不齐者弱。”人民齐心协力就强大,人民不齐心就弱小。所以,对民众的共同爱护、和平守护,是历代政府的治国之要;而每个国民的爱国之情,就体现为与各民族友好相处的同胞之情。

因此,爱护同胞手足,守护民族团结,就是爱护国家安定,就是守护家园兴旺。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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