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反腐败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反腐败斗争

摘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工作上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并表决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并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我国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进一步地完善反腐败法制,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零容忍、全覆盖,推进依法反腐,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法规制度体系,通过严密的制度体系来制约和监督权力,使反腐败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我们就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反腐败立法、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进一步依宪履职。培养创新思维,在想问题、办事情的过程中强化法治观念,运用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工作。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工作上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只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反腐斗争才能从“压倒性态势”变成“压倒性胜利”。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