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石。最高人民法院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任何时候,国家安全都是老百姓最“稳”的幸福,因为国家越安全,人民就越有安全感、幸福感。在这方面,各级人民法院做了非常大的贡献。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五年来,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9.5万件2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101人,厅局级干部81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彰显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审理任润厚等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任润厚,山西省原副省长,于2014年8月29日落马,9月30日病亡。2017年,法院判决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这是我国第一起省级干部因死亡而进入诉讼的追赃案件,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贪污受贿所得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避免出现因腐败分子死亡而对腐败犯罪所得放任不管的现象,同时对“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潜在侥幸心理造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力保证了社会的正常稳定。
另外,还有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犯罪,严惩电信网络犯罪。对于这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给老百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各级法院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特别是在严惩电信网络犯罪方面,依法严惩网上造谣、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空间,维护公民信息安全。另外,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比如,我们都知道的徐玉玉案。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了上大学的费用,而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不幸离世。之后,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作出了严厉的判决。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做了很多努力,主要包括:
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加强审判监督,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同时,在纠正这些冤错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以前,我们实行较为宽松的假释、减刑制度,导致一些重案犯特别是贪污犯,原本被判无期徒刑,但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后就减为有期徒刑,待一段时间又得到减刑,再待一段时间就可以假释出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此种情况制定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建成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依法公开公正审理相关案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同时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核查,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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