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3)

摘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当前,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和较高隐形门槛,特别是政策供给不足是制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点就是要创新推进分区域差别化的农民工落户政策。

(三)农业转移人口工作面临的问题。现在我们遇到的问题是两个积极性不高。一是农民工落户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城市政府推进农民工落户的积极性不高。国家为了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是从地、权和农村三权的角度来做的,叫做“三挂钩”。第一,关于土地这部分,出台了《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每个城市政府如果城镇建设用地增加,那么应该和吸纳农民工落户的数量进行挂钩,吸纳得多,供应的土地就多一点,来增强城市政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别是落户的积极性。第二,建立一个促进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挂钩机制。吸纳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数量和产业转移支付也要相挂钩。第三,中央预算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较多的城市倾斜。就是说预算类的投资也应该向吸纳农民工比较多的城市倾斜。

1.农村的三权问题。农民工担心如果在城镇落户了,那么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这些权利会不会随着户籍的改变而失去?很多农民工就担心这个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好几个文件,包括新型城镇化的文件,2017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到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愿意退出的话,可以给补偿一笔钱,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保留。

现在这个政策,有些地方已经在落实了。比如山东,在村集体开具一个证明,证明你是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享有这样的权利,即使你迁出去了,你还是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即使这样的话,有些地方的农民还是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城市待的时间越来越长,离开农村的时间越来越长,那么我的承包地、宅基地,甚至我在农村的一些其他的权利能不能得到维护,这可能是下一步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2.城乡代码变更。我们国家花了很多的力气去推进农民工的落户,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从这几年的效果来看,还是不错的。但是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进展缓慢。比如这几年我们的户籍城镇化水平都在提高,2016年提高1.3个百分点,2017年提高1.6个百分点。但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农民工落户的实际情况并不是太理想。

以2016年为例,户籍城镇化率提高1.3个百分点,仅落户了1600万人,这1600万人当中,城镇户籍人口自然增长和普通高校农村籍的新生落户至少占了36%。另外,城乡统计代码的变更占了50%。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净占13.3%,相当于200多万人,但是我们农民工有2亿多人,所以这样看来是不太理想的。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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