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9)

摘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当前,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和较高隐形门槛,特别是政策供给不足是制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点就是要创新推进分区域差别化的农民工落户政策。

以创新强保障为突破点,就是发挥III类地区是全省资源要素集聚高地的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尽量以市场力量激活增量资源,增强吸纳农民工落户的保障能力。存量为主,就是要建立顺畅的户籍转移通道,重点引导进城时间长、举家迁徙以及新生代等存量农民工自愿进入城镇定居,适度推进有条件的增量农民工落户I。适度宽松,就是分级放宽落户条件,适度放宽主城区,大幅度放开近郊区特别是远郊区县城,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积极引导农民工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分级引导,就是要以“主城-县城-重点镇”梯次构建城镇体系,分级引导农民工落户,优化人口空间分布。省域统筹,就是发挥省域核心城市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争取更多的省域资源支持,力争统筹省域资源解决农民工落户问题。

IV类地区(其余地级市(区、盟)):IV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就业岗位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各个城市的农民工规模小,落户意愿低,未来以激励增强农民工落户意愿为突破点,实行“全面放开、取消门槛、市县为主、增强承载”落户策略。

以激励增意愿为突破点,从劳动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制定系列激励政策,增强在城镇“两稳定”农民工的落户意愿,促进这些城市提高户籍城镇化水平。全面放开,就是对农民工人群不加以区分,对所有农民工放开落户。取消门槛,就是在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基础上,只要满足“两稳定”基本条件,就允许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市县为主,就是顺应尚处于空间集聚的区域特征,以做大主城区及县城为重点,引导农民工落户在主城区及县城。增强承载,就是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快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增强对农民工落户的吸引力。

分群体设置准入条件:按照“两稳定+分群体年限指标”制定“低门槛、标准化”的准入条件。

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条件制”制定落户门槛,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本着“低门槛、标准化”的原则,设定条件的标准要尽可能低,摒弃一些原有以学历、职称、技能、投资等排斥一般农民工落户的准入门槛,代之以易于标准化、较为公平的分群体年限指标。分群体年限指标与“两稳定”一起形成农民工落户的“低门槛、标准化”准入条件。对长期进城农民工落户以“两稳定”+进城年限为准入条件;对举家迁徙农民工落户以“两稳定”+举家迁徙年限为准入条件;对新生代农民工落户以“两稳定”+城市工作年限为准入条件。对长期进城农民工群体设置相对较长的落户年限门槛,对举家迁徙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进城门槛条件则相对放低。与此同时,根据城市内部不同区域的承载力、功能定位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落户门槛依次降低引导农民工有序在主城区、近郊区、远郊区落户。

最后,建立统一公开的户籍迁移信息化平台。户籍管理应该响应现在国家的规定,实行简政放权,努力促进互联网+的户籍管理模式。落户虽然事权在中央,但是具体的实施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中央的一些政策落实有比较自由的裁量权。建立一个统一公开的户籍迁移信息化平台,用手机就能查看是否符合条件,申请落户的程序进行到什么步骤了,落不了户的原因是什么,还可以用来让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这个平台的功能是户籍政策套餐化组合,落户办理流程一站式服务,推进落户进展公开化监督。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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