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差异——按城市压力划分出四类区域类型
农民工分布的区域类型划分为以下四类:I类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城市占了全国农民工的15.23%。这四个城市吸纳农民工数量最多、跨省农民工占比最大、户籍的“含金量”最高,是中国城市体系中落户难度最大的城市。II类地区是除I类地区之外的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地区及天津、大连、乌鲁木齐等市。III类地区是除I、II类地区之外的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IV类地区:其余地级市(区、盟)城市。
2. 次差异——按农民工条件差异划分出四类农民工群体类型
依据2016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优先解决长期进城、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因此,在区域类型划分基础上,按照农民工条件差异,可将农民工群体类型划分为四类:即举家迁徙农民工、长期进城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和其他农民工。
这四类地区的农民工的群体特征也不一样。一是从文化程度看,举家迁徙、长期进城和新生代农民工大专以上文化的比例呈现从Ⅰ类地区到Ⅳ类地区逐渐减低的特点。二是从劳动合同签订率看,三类群体签订劳动合同率Ⅰ类、Ⅱ类地区比Ⅲ类、Ⅳ类地区高出10个百分点,即Ⅰ类、Ⅱ类地区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在80%以上,而Ⅲ类、Ⅳ类地区为70%左右,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高于其他群体。三是从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看,Ⅰ类、Ⅱ类地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略高于10%,而在Ⅲ类、Ⅳ类地区则基本都高于20%,两者相差超过10个百分点。四是从月收入看,从Ⅰ类地区到Ⅳ类地区,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比例逐渐提高,举家迁徙农民工月收入1500元以下的比例从Ⅰ类地区的3.8%,提高到Ⅳ类地区的13.9%。
分区域看,I类地区农民工落户意愿明显强于其他地区农民工,对落户时间的期望较为迫切,希望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城市落户的比例达到77.8%,落户目的偏重于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好;II类地区农民工对落户时间的期望相对偏缓,落户目的偏重于使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III类地区农民工希望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城市落户的人数比例最高,落户时间期望较为迫切,落户目的偏重于城市生活条件好;IV类地区农民工希望在老家所在城市、县城或乡镇落户的比例为41.5%,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农民工的相应比例,落户目的偏重于城市工作机会多和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分群体看,长期进城农民工、举家迁徙农民工落户愿意高,在落户时间期待上更为迫切,更倾向于全家一起落户或只让孩子落户,更倾向于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城市落户,更看重城镇户口附带的子女教育权利和资格。新生代农民工中落户看情况再定比重高,落户迫切性稍缓,更看重城镇户口附带的子女上学和参加当地高考的权利,更追求城市工作机会、公共服务和福利。其他农民工落户意愿较弱,对城镇户口附带的低保权利更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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