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城镇化建设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城镇化建设

自2012年党和国家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来,以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形成,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不断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但也应看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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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新科技不断诞生,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促使社会化大分工进一步细化,城乡二元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改变着农业生产要素与环境。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是我国破解“三农问题”的一项战略工作。

培育“新主体”要树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新理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处理好教育与培育的关系,又要处理好学历与能力的关系,同时需要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信息化培训的创新,尤其是在遴选培育对象环节,要围绕产业来着重把那些“爱农、懂农、务农”的真正从业者选出来进行培育。将目光放远,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培育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例如围绕发展区域经济和地方特色产业,优先选择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务农青年、打工返乡户、农村“两后生”,以及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来进行重点培养,储备农村创业兴业的生力军。

培育“新模式”要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一个城市所需人才的专业方向、专业层次与技能要求必然与本区域的地域环境、经济发展、交通运输、财政资金、人文社会等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型城镇化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体现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融合。因此,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在新型城镇化中是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政府应该根据其区域特点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聚焦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应用,着力从突破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农业物联网运行机制和应用模式以及进一步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力度,以期全面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各领域中的应用。所以,需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不同层次需求,开展“精准化”的培训服务。

营造“新环境”要完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保障扶持政策。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其发展需要特定社会环境,例如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强化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维护农民正当权益,让种田能手可以承包大量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生产高收益。在市场建设方面,以产业发展为纽带,在加工、物流、科技与市场服务等环节增加农产品技术附加值,增强其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使其创造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同时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提高其社会尊重感和社会地位。另外需要深化户籍、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不断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营造良好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当前农村问题时指出:要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要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欧美发达国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表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关键就是人的现代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突破口。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失衡的需求、提升农村居民素质的诉求和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经成为突破现代农业发展瓶颈、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根本方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失衡的需求、提升农村居民素质的诉求和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由此可见,针对农业长效发展和改革的要求,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摆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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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省建水县南庄镇小龙潭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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