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卫生治理能力的四个着力点

提升基层卫生治理能力的四个着力点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提升农民群众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其关键在于提升基层政府卫生治理能力,这需要在四个方面下更大功夫。

强化卫生财政能力,提高医疗保障的可持续性。地方财政是地方政府运行和发展的基础。基层政府的卫生财政能力指的是一级政府对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投入的运筹能力,包括对医保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医疗卫生补贴的投入与使用等各个方面。基层政府的资金筹集及资金使用效率,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运转。今年,我国将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增加对贫困人口的医保补贴;同时,为了克服医保制度碎片化,已经在逐步推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以实现城乡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资源均等化配置。这些政策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基层政府提出了新的财政需求。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必须着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增强卫生财政能力。换言之,撬动基层政府卫生财政能力的支点在于,基层政府应当增强资源汲取能力,充足可支配资源,以维持财政资源“汲取—投入—监管—使用”的可持续运转。基层政府财政能力的续航,要求拓展医保基金的筹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挥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除此之外,在评估项目成本收益的基础上,督促医保资金流动的透明化,构建多层次的资金监管系统,通过内部审计与外部监察的双管齐下,确保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

完善多元供给能力,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瞄准度。基本医疗服务瞄准度提升的前提是健康需求的精准识别和医疗服务的精准供给,而供需双方的有效匹配有赖于基层政府医疗服务供给能力的完善。在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的关键路径是构建以多主体参与为主要特征的“共建共治共享”协同治理网络。具体而言,政府基本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要求政府在现代化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拓宽医疗服务供给主体网络、丰富供给内容、创新供给方式、优化供给机制,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供需的精准对接,从而提高新时代地方政府的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基层公共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的关键是服务“存量”的优化以及服务“增量”的最大化,“增量”的扩大需要扩宽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供给网络,而“存量”的优化则需要现有供给方式的创新,以提高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在服务供给主体层面,强调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参与,在明晰各部门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卫生治理的积极性。在服务供给方式方面,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平台,提高健康扶贫的瞄准度。借助新媒体网络进行服务供给是信息化时代卫生治理的必然趋势,要求基层政府在完备地方网络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依托移动客户端传播健康常识、实行电子挂号、推广医务公开,在医疗服务供需双方互动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精准供给。

增强政策执行能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地方政府的政策能力是决定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从过程视角出发,政策能力指的是地方政府通过执行公共政策以实现政策目标的程度。地方政府的卫生治理目标也可以被分解为以包含推动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等政策目标在内的多向度政策网络。增强卫生治理的政策能力要求合理制定政策目标,灵活机动地完成政策任务。政府治理能力的强弱与公共政策紧密相关。作为基层政府卫生治理能力的关键构成要素,政策能力决定政府整体卫生治理水平。一方面,科学合理的政策目标是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要充分考虑到地方财政和贫困户的健康需求,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支出在公共财政的占比,合理分解政策目标,做到“量力而行”。另一方面,有效的政策执行是防止政策目标偏离的必要条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增加社会质询听证环节,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政策执行异化,杜绝“过度诊疗”,保证健康需求的精准识别和有效供给。另外,还需要优化基层政府的公共政策流程,坚持“因政施策”,切实增强地方政府的卫生政策能力,最终实现基层政府卫生治理能力的提升。

优化利益协调能力,提高基本医疗机构的可及性。保障基本医疗机构可及性的前提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实施,而分级诊疗制度的运转程度则取决于基层政府协调能力的大小。当前,在一些地方,基本医疗机构的可及性建设,即分级诊疗制度还没有完全达到政策的预期效果。营收动机反向削弱了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特征,双向转诊也还没有建立起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医联体”所倡导的合作者和帮扶者角色没有完全到位。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的协调能力,保证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基层政府卫生治理协调能力的提升,要求完善建立以政府为中心的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各方参与者的利益分配,确保实现公益性目标;针对分级诊疗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明确规定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规范,以患者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引导患者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实现对病患的合理分流。基层政府协调能力的优化要求在硬件设施投入和利益协调机制约束的双重作用下,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流畅运转,最终实质性提升基本医疗机构对贫困区及贫困户患者的可及性。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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