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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培红:多元共治 推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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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培红 北京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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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是国内垃圾分类起步较早的城市之一,也最早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后,北京市在2019年11月对2011年发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目前,国内各个主要城市都在积极地准备或开展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工作。

一、国内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

垃圾分类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标准之一,其既能体现政府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也能反映城市公民文明水平。

过去,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生产力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预测,2020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比2012年增长55%,生活垃圾的处置问题日益凸显。其中,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这一问题尤为突出。201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011.06万吨,日均2.77万吨。此外,终端的安全处置等问题,压力也非常大。因此,垃圾处置、减量成为各大城市管理者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我们知道,垃圾围城和终端处理设施不匹配,以及居民不愿意垃圾的终端处理在住宅附近等问题,使邻避效应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这也促使管理者要下大力气从国家层面、城市管理层面推动垃圾分类和安全处置合理减量、再生利用问题。

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总结了过去十多年来各地的垃圾减量分类的经验,并借鉴了一些国外的成功经验,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强制性垃圾分类正式开始。此后,北京、浙江、重庆、上海、福建、海南,以及23个省会城市或地级市,相继制修订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开展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基础保障。

从国家的行动方案来讲,2019年6月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为我们描绘了垃圾分类工作的路线图,即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截至2019年底,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共29件,其中包括6件省级地方性法规、23个市级地方性法规。2017年以来制修订的法规文件有25件,占地方性法规总数的86.2%,生活垃圾分类单行地方性法规13件,均为市级地方立法。可以看到,25件和46个重点城市之间的数字关系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在推进强制性垃圾分类时,有些地区立法工作的进展相对滞后,也还有很大法律保障的空间。

另外,一些城市在分类方面对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专门进行了立法,也有的城市把农村垃圾进行单独立法。从总体来看,各个省、市的成绩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政府的法律强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北京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与责任体系

对于北京市来说,新修订的《条例》将垃圾分类作为了一个重要的章节来体现,其中包括了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等。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城市垃圾管理的综合性法规。而且除了所有的单位和个人因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之外,它的范围还包括一些为我们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服务性行业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比如餐饮、旅游、快递、电商、农贸市场、建筑、装修等。

《条例》的内容非常的丰富,既包括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也包括后续的收、转、运、处理等。今天重点和大家分享垃圾分类这一块,因为我们只有把前端的分类做好,后续的工作才容易开展。

责任编辑:马中豪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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