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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5)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任务落地。履行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协同各区、市有关单位推进落实50项年度重点任务,形成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成果128项,推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共治等重点领域取得新成效。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履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同各区、市有关单位强化问题导向,合力改革攻坚。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等15个改革方案。鼓励基层探索“微改革”,形成密云区太师屯镇“五员融合”探索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途径等17个“微改革”典型案例。针对林长制实施及绿色出行创建,开展改革督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释放改革红利。

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未来举措

第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首都发展。这要求我们切实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发展的硬约束,把生态红线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第二,坚持和合共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美丽北京的治理体系。美丽北京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北京“大城市病”的治理,要求“对大气污染、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要系统分析、综合施策”。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三个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之一,不仅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还要求在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构建首都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治理,以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协同治污等为突破口,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城乡生态文明一体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四,持续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确立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强区富民的原则,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的发展方向,要求市级支持政策保持力度不减、成效更优,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自觉性、积极性和内生动力更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效果更突出。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王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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