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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松林:持续书写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4)

(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

1.制度建设

第一,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18年底,报请中央批准,北京市组建由市委书记任主任的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绿色发展等大事要事,累计研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等38个重大议题,组织实施205项重点任务,形成政策成果507项,得到中央改革办肯定。 

第二,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北京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生态文明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等形式,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围绕蓝天保卫战、密云水库水源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市委召开月度工作点评会、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督促各区、各街道(乡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第三,打好督察考核问责“组合拳”,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确定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职责;出台《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考核结果作为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出台《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统筹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职责落实、整改见效,并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在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制方面,北京市分别于2016年和2021年建立覆盖全市的河长制和林长制。2021年8月在全国率先创新田长制,这是农业农村部门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共同保护管理农田的重大制度探索。为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达成治理效能,北京市建立了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机制,实现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保护。

第四,构建首都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2021年,北京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提出到2025年要建立健全全市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监管体系、政策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联防联控体系,为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2022年形成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成果128项,推动重点领域取得新成效。强化顶层设计,出台15个改革方案,通过鼓励基层探索“微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第五,提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支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订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及配套制度,出台《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23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着力推动形成覆盖大气、水、土等主要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新时代以来,北京市健全了以《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为主体,《北京市公园条例》《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框架,一系列配套制度为支撑的较为系统全面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建立首都特色林长制体系,压实了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园林绿化资源的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执法监督,坚决捍卫首都生态资源安全底线。

2.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时代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分年度行动计划,重点推动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

蓝天保卫战坚持以“一微克”行动为主线,狠抓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本地治污和区域协作联动。通过煤改电、煤改气,实现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北京市年燃煤总量下降到100万吨以内。通过疏堵结合、增量减污,降低机动车污染,先后执行国Ⅰ到国Ⅵ6个阶段的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现行车用油品标准与欧盟水平相当;实施淘汰更新补贴、区域限行等政策,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230余万辆;实施尾号不限行、路权优先等政策,累计推广新能源车61万辆。建立全市统一的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对扬尘管控不力的施工单位,采取暂停在京投标资格等措施;在城市道路使用吸、扫、冲、收等新工艺,覆盖率提高到95%,涉及2412条背街小巷;采取揭网见绿等方式治理裸地林地扬尘污染。实施石化、印刷、汽修等企业环保技改工程,加严餐饮业排放标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协同津冀地区同步出台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共建国家“禁煤区”,推动完善重污染预报会商、预警分级和应急联动等机制,联手保障重大活动空气质量。

碧水保卫战坚持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建设,“保好水、治差水”。聚焦密云水库,实施水库上游地区空间保护规划、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冀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协同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节水行动,16个区全部建成节水型区,全市全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低于26亿立方米。深化水环境治理,完成3个城乡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出台水生态空间管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意见,推进水生态保护,在凤河等流域开展水生态修复试点。聚焦“三水统筹”,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完成第三个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16个问题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出台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利用经济手段,推动水环境治理。

净土保卫战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坚持于法有据,推动出台《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坚持有的放矢,对农业用地,完善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2年北京市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下降到41.3%、45.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对建设用地,制定受污染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指南,削减污染地块,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的环境安全;对未利用地,开展卫星遥感巡查,查处非法侵占等问题。聚焦“三地”共管,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推动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责任编辑:范璧萱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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