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十四亿多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人民当家作主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予以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不断坚持和完善包括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在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决定》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部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基础,要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三)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文化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需要日益广泛,对精神文化生活更加看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建设好,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决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四)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现代化的目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要建立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让广大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享受更多红利。要在2035年的时候让4亿中等收入群体人数翻一番,达到8亿,让6亿低收入群体人数减半。健全增进社会公正的第三次分配制度,鼓励先富带后富,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决定》指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努力。另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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