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重申这一重要论断,比如2014年9月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都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第一,宪法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第二,宪法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要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使宪法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宪法的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宪法的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说明,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五,宪法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宪法的权威。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发布。在这篇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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