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必须具备的“双重能力”和本领(4)

核心提示:我们需要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个方面努力,构建起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党管理社会、整合社会的新特征……一是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利益均衡机制;三是建立利益表达机制;四是建立利益冲突调解机制;五是建立利益观念导向机制……

那么,这个新体制应该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呢?六中全会《决定》指出了若干原则,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第一,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谐社会的关键就是利益和谐,或者叫利益比较平衡。因此,协调利益关系成为执政党具备和谐社会建设能力的首要职责。我认为,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利益分配机制。二是调节收入分配。政府管宏观调节,其中包括收入分配方面,我们提出的原则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

第二,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因为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差别的社会,但是怎么让这个差别能够均衡一下,那么,就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各方面的社会保障,还要大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所谓社会公共事业,这是政府的职责,包括住房、医疗、教育、环保、安全,等等。

第三,建立利益表达机制。那么多社会基层群体,我们要让每一个群体都能将自己的社会需求表达出来,这就要发挥人大、政协、社团等方面的功能,要健全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和自治制度,还要发挥大众传媒的信息沟通作用。

第四,建立利益冲突调解机制。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但是我们要让矛盾冲突以常规化的方式解决,不让它发展为群体性事件,这就要有常规化的调解方式。首先要加强司法和立法等方面的工作,增大法律调解的力度。二是要进行行政调解,也就是加大政府处理危机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要发挥社会民间组织、自治组织、中介组织的作用。

第五,建立利益观念导向机制。包括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等。

下面,我想就利益均衡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做一个分析,也就是看看我们现在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做法到了什么程度。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我们来讲是一个完全的新课题,我们国家在2004年3月份才把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指出“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把社保制度提到国策的高度来认识。我们没有认识到,社保它是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的安全网,它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的稳定器和减振器,而且是起长效作用的社会安全网。同时,它更是一个社会正义的显示器。因为它是保障每个公民最基本平等的生存权的主要制度。目前,我们在社保问题上存在着实践上和理论上的一些不足。

一是保障不足。目前,全国有80%的劳动者和老年人没有基本养老保险;90%的人缺乏基本医疗保障,这主要在农村;大多数的产业工人没有工伤保险;绝大多数女职工没有生育保险;农村贫困人口没有制度化的最低生活保障。用咱们城市话讲就是低保,农村贫困人口没有低保,没有制度化的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城乡分割。全国大多数农村社保处于缺位状态,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刚刚开始建立,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从2006年开始才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此之前是由农村自己付的。而城市的社保又没有涵盖进城的务工人员,所以农民工说了,我干城里的活但享受不到城市的待遇。

三是立法滞后。迄今为止,国家立法机关还没有制订一部社会保障的专门法律,现有的规定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发布的。

四是这方面的理论探讨研究很不够,非常滞后。现在,国外的社保模式也是不一样,有的以国家为主,有的以个人为主,有的几个结合;那么我们需要在借鉴他人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保理论和法律。到底我们要建立什么样的模式?是以国家为主,还是以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结合为主?可以说,现在这个也是和市场经济一样的一个史无前例的难题。

接下来,咱们看看从政治上怎么顺畅利益表达的渠道,我就以建立公民利益表达与政治参与机制为例来进行一些分析。政治参与是我们党在十六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来的,十六大是这么提的,“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六中全会这样提的,要“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应该说,从2002年到2006年的四年里,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说“从各个层次”就比十六大要更深一点了。那么,为什么要建立公民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呢?这个问题今天为什么突出出来了呢?下面试举两例加以分析:

一是个体的消极性表现突出。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经流行过这样一句话,“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今天出现了类似的话,叫做“领着低保骂政府,开着新买的轿车骂社会” 。你看,困难弱势群体到政府那儿领完低保金照样骂政府;先富起来的群体、高收入者开着新买的轿车,住着别墅,照样骂社会。这人都怎么了?不管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不管是弱势群体,还是富人,怎么人人都不满意?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改革开放虽然给所有人都带来了与过去无法比拟的物质变化,物质生活确实是从吃、穿、住、行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当人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他要求了解和参与跟自己吃、穿、住、行等费用相关的改革的愿望与日俱增。简单说,就是过去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煤、水、电、气费,住房费、子女教育费,这些费不用个人管,也不用个人操心,你操心也没用,那是政府定价,政府说了算,全国上下、大江南北一个价,只有地区差,没有价格差;要不就福利补贴,要不就政府定价。现在不行了,现在是要我们每个人自己掏腰包自费来解决,因为是要我自己付钱,我当然要关心了。而且还不断涨价,说要和国际接轨,不断涨价。对此,群众说了,那我就想了解一下,甚至还要参与一下,因为是要我自己付钱,我当然要关心了。但客观上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又滞后,没有一个健全的渠道让百姓去表达、去了解,甚至参与。很多人就只好在底下以这种骂娘的形式“自我释放”,这就是个体的消极性表现。

二是群体性事件不断涌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阶段性。1989年动乱以前,那个时候反复出现性质复杂的学潮现象。动乱以后,学潮现象倒是不多了,或者是不突出了。出现什么了呢?集体上访、卧轨拦车,围攻冲击党政机关,主体由学生转变为失地农民、拆迁户、下岗职工,等等。群体不仅变了,范围还扩大了。 

上述两种事件的出现,并不奇怪,也不可怕,这都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候,关键是我们党怎么合理解决,使它不发展成为一种群体性事件或有效化解。这就要求我们要由过去代替型和行政控制型转向民主和法制。具体说就是要把下面的骂娘变成公开有序的听证会、旁听会、领导接待日、网上征求意见,还可以设人民审判员、检察员,等等,给你机会,给你平台,让你去说,让你去骂。还要把单一的委任干部变成群众民主推荐、民主选举,让群众来参加干部的推荐和选举,把上对下的单一监督,变成下对上,还有党外对党内,社会对政府这样的上下结合起来的监督网络体系。有人就会提出疑问,说你这样做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为什么?现在每一个公民,只要凭身份证都可以申请参加旁听,但每个人的素质和经历是不一样的,在听证会上,就是消费者也分成高收入者、中等和低收入者,大家的看法不会一样。不一样怎么办?就会产生混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怎么办?是不是还应该继续让大家来参与?对此,西方政党用了这样八个字:“小乱是福,大乱是祸”。怎么说呢?就是允许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自由平等的发表自己的意愿,这种做法对政党来讲是会产生乱,但是这种乱是一种福气。为什么?因为反过来你如果不允许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自由平等发表自己的意愿,久而久之他就会把这些意愿挤压在心头,就会像SARS一样,传遍亲朋好友,传遍这一阶层所有的人,到大选的时候,就不投你的票,这叫大乱是祸。我们怎么说,我们这样说,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保障党员、公民对重大的事件有了解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西方政党是反着说,我们是正着说,尽管用语不同,表达的方式不同,但是其中所蕴含的道理是相通的,他们叫主权在民,我们叫人民当家作主。只有遵循这个理,我们才能够始终得到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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