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步成效
1、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纪检监察机关文化。通过深入开展团队学习、建立共同愿景、改善心智模式等创建活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形成了以“广纳创新、求实严谨、秉公廉明、高效协同”为核心内容的机关文化,深深地影响着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推动着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建立愿景体系并搭建自我超越平台,还使大家对工作充满了激情、鼓足了干劲,呈现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比学赶超的精神状态。
2、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各层级的同志都不断自觉地找问题、议对策、求突破,初步形成了持续创新的机制;过去研究工作习惯于“领导说、大家听”,现在则是自觉地“大家先议、领导后定”,初步形成了民主管理的机制;过去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缺少交流,现在则主动沟通、互相配合,初步形成了协同运转的机制;实行“周例会”、“季总结”和“工作点评”等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此外,以团队学习为主要载体的持续创新、民主决策与协同运转机制,既集思广益、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又统一认识并协同行动、提高了决策的执行力。
3、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得以更新、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其系统思考、总结反思、开拓创新、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例如,过去有的案件检查人员仅仅就某一“点”上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现在,越来越多的同志在查处一个“点”上的问题时,能够自觉地寻找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甚至更大范围存在的同类问题,并透过个案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洞察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或建议。大家的心智模式也得到了改善,观察和处理问题更加科学、更加正确。例如,过去有的同志遇到问题往往强调外因、甚至一推了之,现在则首先查找自身原因并主动研究对策。
4、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一是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管理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新的突破。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全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全国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多个会议上发言介绍工作情况。例如,在全市广泛开展“加强廉政、效能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工作,比较深入系统地构建了预防腐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管理体系;市纪委撤销了派驻市直部门的纪检组,成立了直属的1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强化了对市直各部门特别是其领导班子的监督;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街道——社区监督体系和乡(镇)——村监督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ISO9000族标准和“流程再造”的理念与方法,建立了比较科学、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二是进一步找准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坚持把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十分重要的任务,深入开展“三满意(即基层、企业、群众满意)机关”创建等活动,采取政务公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千名处长”联系企业、“万人评机关”、设立软环境监测点和网站、开展明查暗访、公布评议和检查结果、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等措施,有效解决了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不高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三是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07年立案1012件、2008年立案1016件、2009年立案1045件,分别比2006年上升22.8%、23.3%、26.8%,均占当年全省查办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一。据统计部门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73.7%的被调查者对长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比2006年上升了26.9个百分点;78.7%的被调查者认为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度,比2006年上升了38.1个百分点,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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