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时候开过一次会,10月份组织经济学家、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也开过一次会,参加会议的人士一边倒,对这个问题都是支持的态度。当时我看到他们做的材料真的是花了很大工夫。相关市场认定,这是做得非常精细的,在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上,也做得非常精细。排除现实竞争对手的行为非常明显。事实证明发改委在做这个问题时决心是很大的,但是不是阴谋?接到的投诉很多,但不是铁通、网通和广电部的。我觉得这不是阴谋,是阳谋,发改委早就找这两家谈过话,他们态度非常强硬,说不存在这个问题。也找过工信部,工信部不置可否。
它的意义真的太重要了。老百姓开始对反垄断法多少已经有点失去信心了,开始觉得《反垄断法》是一个花瓶,甚至有的时候《反垄断法》只会对跨国公司,或者对小企业。现在终于把剑指向中国大国企,树立中国法律形象。对于推进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对于普及竞争文化意义重大。
据我所知,发改委已经给他们制定整改措施,怎么改都指出了。假如按照整改措施改,发改委作为执法机构,按照《反垄断法》规定可以终止调查。我觉得罚款不一定是目的,取消价格歧视,取消垄断价格,这也是反垄断法的胜利,不一定非要罚几百亿才叫痛快。当然也有人问,已经侵权了怎么办,那么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通过这个办法获得赔偿。
王晓晔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不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反垄断法的垄断概念和经济学上的垄断地位的含义不一样。反垄断的垄断它的本质上是限制竞争,不管什么企业,排除竞争、限制了其它企业竞争,如果后果非常严重,可能违反反垄断法。这是我们需要理清的概念。
有人向我提问题,他们特别担心的是现在搞的是大国有企业,难度大家可想而知,这个案子是不是将来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是我担忧的问题。我希望这个案子,不要因为是国有大企业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老百姓特别关注国有企业垄断行为,因为国有大企业都是在国计民生相关的重要领域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活动,对于消费者的利益关系非常密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中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关威望,是极大的损害,而且也是国家形象受损害。如果我们国家反垄断执法机关只是处理跨国公司案子,国有企业案子对消费者影响这么严重、这么大,都不了了之,对中国形象也有损害。
反垄断执法机关,应该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公平的交代。这不单单是提高了中国消费者的福利,也是对我们的国有垄断企业的教育。如果国有垄断企业看到这个案子不了了之,以后国有垄断企业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一块,他们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大家都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往前走,往市场化方向发展,如果国家老是想维护几个垄断企业利益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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