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泰晤士报”编辑部的附函[281]

给“泰晤士报”编辑部的附函[281]

给“泰晤士报”编辑部的附函[281]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1871年8月7日于伦敦西北区哈佛斯托克小山梅特兰公园路4号

致“泰晤士报”编辑

阁下:

鉴于“公报”为驳斥“泰晤士报”关于凡尔赛审判延期的文章而写的短评已经在欧洲报刊上引起许多反应,附上的材料可能会引起贵报读者的兴趣[注:见本卷第422—423页。——编者注]。其中引用的一封信,是由一位答应为几个被捕者出庭辩护的律师写的。

阁下,我仍然是您的顺从的仆人

卡尔·马克思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40年第1版第13卷第2部

原文是英文

俄文是按草稿译的

注释:

[281]1871年8月7日马克思给“泰晤士报”编辑部的信和与它同时寄出的恩格斯的信,是在这种情况下写的:“泰晤士报”于1871年7月29日登载了一篇文章,其中除了号召惩罚巴黎公社的领导人以外,还承认凡尔赛监狱中囚有大量被怀疑为参加巴黎革命的公民,在两个月中既无审判,又无侦讯;该报不得不指出被囚禁者所处的恶劣环境和所受的虐待。“泰晤士报”的文章和梯也尔政府机关报想驳斥这篇文章的企图,在各国报界引起了许多反应,抗议虐待被捕的公社社员。马克思和恩格斯试图利用“泰晤士报”与梯也尔的“公报”之间发生的争论,在销路很广的英国报纸上为凡尔赛暴政的受害者辩护,但是没有成功。“泰晤士报”编辑部没有登载恩格斯的信。——第421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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