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建三大体系 京廉政风险防控凸显“分权”

5年建三大体系 京廉政风险防控凸显“分权”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核心是规范权力及其运行。比如说会计和出纳这个权,就不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是会计又是出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情况就是排查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需要解决的问题。”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涉及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关系到利益格局的调整,领导干部的权力重新配置是一个重大利益调整,所以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必须反映出确实把权力进行了重新配置,运行确实受到了监督,这对领导干部来讲就是重大的变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刘  淇  

11月25日,在北京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直言,把权力配置、权力运行这个环节搞好,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风险防控就向前进了一步”,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此次会议上,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首次明确权力重新配置,犹如投石击水,在社会上、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专家指出,其意义不仅仅在于预防腐败,更重要在于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

从源头做好权力配置

从领导干部、从重要部门开始把权力“层层明确”

防治腐败,既要管好权力的运行,更要从源头做好权力的配置。北京市出台《意见》首次提出“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逐步健全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程序制约,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标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5年时间,到2017年,逐步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以及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   

规范权力及其运行,重新配置权力资源,基础是做好“确权”和“分权”工作。刘淇表示,这项工作要从领导干部、从重要的部门开始,把权力“层层明确”。

围绕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和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意见》提出应推进合理分权,单位内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科学配置权重,系统内实行权力下放、分级办理,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审批事项。加强对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制定合理限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司法、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单位和部门,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

实施廉政风险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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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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