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保险:收了钱就要消灾

学生保险:收了钱就要消灾

当前,我国职业院校约有3300万在校生,每年约有1000多万职校生参加顶岗实习,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权益保护正越来越受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方案也在各地相继出台。然而,据记者了解,由于各省市保险价格不同、理赔金额不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推进十分缓慢,直到在近日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一保费与赔付标准的竞争性谈判中,才把症结找出来。

“保险公司要流着道德的血液,对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不能只顾收钱,不替人消灾!”学校对保险公司抱怨说。以河北省为例,某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不及所收取保费的10%。另有一半的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认账,仍然由学校“埋单”。

由此,在此轮谈判中,一些知名保险公司不按学生实习安全与风险特点制定的产品,就退出实习责任保险项目,最终被淘汰出局。

“每次谈判时,一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承保人总是说‘微利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直截了当地指出:“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不顺畅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推进缓慢

小付(化名)是甘肃兰州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经学校组织到湖北实习。去年5月1日上午,小付等3名学生在工人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切割加工时发生事故,造成两名实习学生当场烧伤。其中小付烧伤面积达98%,于次日上午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企业、学校与保险公司在谈判过程中出现重大分歧,导致赔偿事宜难以解决。小付父母在中年丧子的沉重打击下,再遭遇理赔难,一度把情绪发泄至实习企业,企业无奈向公安机关报警。最后,经多方协商,保险公司才赔付6万元,其余46万元赔偿金由企业与学校分担。

“职业院校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花钱买平安。”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因为不建立这种实习权益与风险保障机制,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学生与家长都找学校,学校除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与精力外,还可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河北部分职业院校负责人就曾向该省教育厅告状,学生实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首先是推脱责任;其次是久拖不决;第三是任凭学校与家长去打官司,法院怎么判决保险公司就怎么赔付,一副“老赖”的样子。

然而,发生事故后,企业一心想着息事宁人,家长根本没有心思,校长更不愿意打官司,弄不好还可能丢掉“乌纱帽”。

因此,有的校长说:“花钱买了学生实习保险,买到的不是风险保障,而是一肚子的气!”

保险公司理赔不到位、不顺畅,使得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推进缓慢。

据透露,截至去年,全国共有474所中职学校为261406名学生购买了实习责任保险,分别占全国中职学校总数与在校生数的3.2%、1.5%;另外有15所高职为3700多名学生投保了实习责任保险;与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与中国保监会提出的“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实习责任保险目标相距甚远。

目前,在各级各类学校,实习安全与风险规避已经成为摆在教育部门与校长面前一个极为迫切的课题。首先,我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2011年年初开始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纳入保障范围。

其次,职业院校尤其是中职学生年龄偏小,经验不足,面临异地实习环境不适应、场地设备生疏、技术不熟练等问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职业院校85%的学生来自农村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等,如果学生实习活动导致的伤害事故及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但对学生本人及家庭产生致命打击,而且将容易诱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以及对实习活动与职业教育发展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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